【招标公告】三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农村道路智能信息化建设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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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咸阳市 | 采购单位 | 三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
招标代理机构 | 三原县政府采购中心 | 项目名称 | 农村道路智能信息化建设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农村道路智能信息化建设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三原县政府采购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0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CG-TP-24017-3
项目名称:农村道路智能信息化建设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三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农村道路智能信息化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8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27,112.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按采购人要求交付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三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农村道路智能信息化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9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9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谈判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8)供应商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注: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28日
至 2024年10月30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1:30:00
,下午 14:3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三原县政府采购中心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0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三原县政府街7号三原县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1月0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三原县政府街7号三原县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供应商出具的对获取人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以及获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潜在供应商现场领取采购文件,不提供邮寄;电子招标文件通过U盘拷贝或通过QQ 邮箱发送。
2.请潜在供应商务必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进行陕西政府采购统一身份认证注册登记。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绿色发展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3)支持本国产业政策:《财政部关于印发<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4)支持创新等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三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交警大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三原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三原县政府街7号三原县财政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三原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0月25日
采购清单 (2).pdf
农村道路智能信息化建设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三原县政府采购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0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CG-TP-24017-3
项目名称:农村道路智能信息化建设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三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农村道路智能信息化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8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27,112.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视频监控设备 | 视频监控设备 | 1(800000) | 详见采购文件 | 800,000.00 | 727,112.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按采购人要求交付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三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农村道路智能信息化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9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9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谈判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8)供应商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注: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28日
至 2024年10月30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1:30:00
,下午 14:3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三原县政府采购中心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0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三原县政府街7号三原县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1月0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三原县政府街7号三原县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供应商出具的对获取人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以及获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潜在供应商现场领取采购文件,不提供邮寄;电子招标文件通过U盘拷贝或通过QQ 邮箱发送。
2.请潜在供应商务必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进行陕西政府采购统一身份认证注册登记。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绿色发展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3)支持本国产业政策:《财政部关于印发<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4)支持创新等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三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交警大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三原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三原县政府街7号三原县财政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三原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0月25日
采购清单 (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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