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西安浐灞国际港产业促进局自贸试验区建设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西安浐灞国际港产业促进局自贸试验区建设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西安市 | 采购单位 | 西安浐灞国际港产业促进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自贸试验区建设咨询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自贸试验区建设咨询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3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WZC-2024-121-SXLX24-02-092Z(F)
项目名称:自贸试验区建设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5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所列事项完成。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所列事项完成(或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自贸试验区建设咨询服务项目全面系统评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合同包2(自贸试验区建设咨询服务项目企业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自贸试验区建设咨询服务项目全面系统评估)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 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2024年1月至今任意时段在本单位注册的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3)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提供供应商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任意时段任意税种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个人所得税除外);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提供供应商2024年1月至今任意时段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7)参加本次招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合同包2(自贸试验区建设咨询服务项目企业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 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2024年1月至今任意时段在本单位注册的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3)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提供供应商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任意时段任意税种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个人所得税除外);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提供供应商2024年1月至今任意时段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7)参加本次招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19日
至 2024年10月2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3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0月3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六)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绿色发展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3)支持本国产业政策:《财政部关于印发<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4)支持创新等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浐灞国际港产业促进局
地址:西安市浐灞国际港港务大道6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丰登南路9号怡景花园酒店裙楼2层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8日
采购需求.doc
自贸试验区建设咨询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3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WZC-2024-121-SXLX24-02-092Z(F)
项目名称:自贸试验区建设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5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所列事项完成。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所列事项完成(或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自贸试验区建设咨询服务项目全面系统评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合同包2(自贸试验区建设咨询服务项目企业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自贸试验区建设咨询服务项目全面系统评估)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 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2024年1月至今任意时段在本单位注册的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3)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提供供应商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任意时段任意税种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个人所得税除外);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提供供应商2024年1月至今任意时段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7)参加本次招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合同包2(自贸试验区建设咨询服务项目企业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 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2024年1月至今任意时段在本单位注册的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3)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提供供应商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任意时段任意税种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个人所得税除外);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提供供应商2024年1月至今任意时段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7)参加本次招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19日
至 2024年10月2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3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0月3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六)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绿色发展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3)支持本国产业政策:《财政部关于印发<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4)支持创新等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浐灞国际港产业促进局
地址:西安市浐灞国际港港务大道6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丰登南路9号怡景花园酒店裙楼2层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8日
采购需求.doc
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