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建瓴一路(元凤三路—秦汉大道)电力排管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陕西西安市 发布日期:2024-10-16

【招标公告】建瓴一路(元凤三路—秦汉大道)电力排管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陕西 西安市 采购单位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鑫益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建瓴一路(元凤三路—秦汉大道)电力排管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建瓴一路(元凤三路—秦汉大道)电力排管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28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RZC-2024105
项目名称:建瓴一路(元凤三路—秦汉大道)电力排管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76,450.68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建瓴一路(元凤三路—秦汉大道)电力排管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
(5)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8)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9)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当日以电子或纸质方式打印查询记录作为证据留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磋商响应单位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16日
至 2024年10月2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28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0月28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5)《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10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 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4)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凯瑞F座601室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鑫益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甲字88号锦园国际广场21层2104N6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鑫益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5日

公告.docx
采购需求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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