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子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子长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子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子长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延安市 | 采购单位 | 子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通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子长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子长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05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TN-2024-035
项目名称:子长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61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子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子长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61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61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子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子长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4《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2.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子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子长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年检合格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
3.2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及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3.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同时包含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6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7书面信用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截止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 ”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证明材料);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14日
至 2024年10月18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11月0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 一 厅
开标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洽谈 一 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投标登记: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
3.下载文件:供应商登录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下载招标文件。
4、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本次开标采用线上不见面开标模式
6、本次公告同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子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子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通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百米大道融信园5号楼3单元30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通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2日
采购清单.pdf
子长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05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TN-2024-035
项目名称:子长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61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子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子长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61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61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 子长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610,000.00 | 4,61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子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子长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4《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2.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子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子长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年检合格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
3.2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及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3.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同时包含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6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7书面信用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截止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 ”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证明材料);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14日
至 2024年10月18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11月0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 一 厅
开标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洽谈 一 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投标登记: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
3.下载文件:供应商登录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下载招标文件。
4、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本次开标采用线上不见面开标模式
6、本次公告同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子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子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通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百米大道融信园5号楼3单元30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通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2日
采购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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