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凤县留凤关镇人民政府凤县留凤关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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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宝鸡市 | 采购单位 | 凤县留凤关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明芮阳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凤县留凤关镇人民政府凤县留凤关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凤县留凤关镇人民政府凤县留凤关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凤县留凤关镇人民政府凤县留凤关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宝鸡市渭滨区高新大道52号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4-10-21 14: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MRYC2024-1087号
项目名称:凤县留凤关镇人民政府凤县留凤关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采购需求: 凤县留凤关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
标包1(凤县留凤关镇人民政府凤县留凤关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_标包1): 标包1预算金额:***.00元
标包1最高限价:***.00元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凤县留凤关镇人民政府凤县留凤关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凤县留凤关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 凤县留凤关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2)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者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 (凤县留凤关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土地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5)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09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磋商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
(7)供应商须提供 2023年09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查询截图);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
(10) 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 2024年10月15日,每天 上午 09:00 至 11:30 ,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宝鸡市渭滨区高新大道52号
方式:线下购买
售价: 标包1:5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10-21 14:30:00(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海棠风尚120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凤县留凤关镇人民政府
地址:凤县留凤关镇留凤关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明芮阳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渭滨区高新大道5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陕西明芮阳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09日
项目概况
凤县留凤关镇人民政府凤县留凤关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宝鸡市渭滨区高新大道52号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4-10-21 14: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MRYC2024-1087号
项目名称:凤县留凤关镇人民政府凤县留凤关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采购需求: 凤县留凤关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
标包1(凤县留凤关镇人民政府凤县留凤关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_标包1): 标包1预算金额:***.00元
标包1最高限价:***.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标包1 | 其他服务 | 凤县留凤关镇人民政府凤县留凤关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_标包1 | 1 | 凤县留凤关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 | ***.00 | ***.00 |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凤县留凤关镇人民政府凤县留凤关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凤县留凤关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 凤县留凤关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2)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者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 (凤县留凤关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土地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5)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09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磋商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
(7)供应商须提供 2023年09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查询截图);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
(10) 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 2024年10月15日,每天 上午 09:00 至 11:30 ,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宝鸡市渭滨区高新大道52号
方式:线下购买
售价: 标包1:5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10-21 14:30:00(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海棠风尚120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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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凤县留凤关镇人民政府
地址:凤县留凤关镇留凤关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明芮阳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渭滨区高新大道5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陕西明芮阳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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