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略阳县三河口至高潭子道路水毁修复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结果】略阳县三河口至高潭子道路水毁修复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汉中市 | 采购单位 | 略阳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略阳县三河口至高潭子道路水毁修复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陕西嘉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略阳县三河口至高潭子道路水毁修复项目于2024年9月27日9时30分在汉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开标,评标工作于2024年9月27日结束,经略阳县三河口至高潭子道路水毁修复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了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
(二)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开标环节无否决投标人,评标环节无否决投标人。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2日。第一至第三中标候选人信息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采购与招标网》进行公示。本次招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0天内(公示期3天)以书面形式向监督单位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我们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和《陕西省公路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将进行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
行业监督部门: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略阳县狮凤路中段
电 话: 0916-4822369
招 标 人:略阳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略阳县城中学路154号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汉中市汉台区西一环路蓝天御苑小区东侧商铺二楼
联 系 人:温丽妮
电 话:0916-8897702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
标段 名称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 (元) | 工程质量 | 安全目标 | 工期 (天)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施工 标段 | 陕西嘉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79 | 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零死亡,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 本项目计划工期 180 天,工期以正式签订合同后,以监理单位批准的开工日期进行计算。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陕西兴汉路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5914277.36 | 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零死亡,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 本项目计划工期 180 天,工期以正式签订合同后,以监理单位批准的开工日期进行计算。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陕西省汉中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 5917721.21 | 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零死亡,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 本项目计划工期 180 天,工期以正式签订合同后,以监理单位批准的开工日期进行计算。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二)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标段 名称 | 姓名 | 任职资格 | 证书编号 | 业绩 |
施工 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陕西嘉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唐必清 | 项目经理 | 职称:高级工程师 公路工程专业 二级注册建造师 陕261121336688 | 1.黄蒲高速公路罕井连接线工程。 | |
张保刚 | 项目总工 | 职称:高级工程师 | 1.S313蒲城龙阳至富平曹管段公路工程; 2.凤台县2023年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工程二标段。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陕西兴汉路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
米鑫 | 项目经理 | 职称:高级工程师 公路工程专业 一级注册建造师 陕1612021202200363 | 1.宁强县汉江源景区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 |
杜西成 | 项目总工 | 职称:高级工程师 | 1.宁强县汉江源景区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陕西省汉中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 ||||
杨小鹏 | 项目经理 | 职称:高级工程师 公路工程专业 一级注册建造师 陕1612018201900844 | 1.西乡县茶镇至碾子垭公路改建工程。 | |
席长兵 | 项目总工 | 职称:高级工程师 | 1.西乡县茶镇至碾子垭公路改建工程。 |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施工 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陕西嘉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S313蒲城龙阳至富平曹管段公路工程; 2.凤台县2023年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工程二标段; 3.黄蒲高速公路罕井连接线工程。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陕西兴汉路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
1.宁强县汉江源景区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2.宁强县燕子砭镇嘉陵江大桥新建工程; 3.略阳县乐素河镇徐家坝村嘉陵江大桥新建工程。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陕西省汉中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 |
1.342国道蒲村至马家镇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岐山段)LM1标段; 2.西乡县茶镇至碾子垭公路改建工程; 3.中山市加密十二线东段(马石公路)改造工程(K0+000-K2+140段)。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开标环节无否决投标人,评标环节无否决投标人。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2日。第一至第三中标候选人信息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采购与招标网》进行公示。本次招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0天内(公示期3天)以书面形式向监督单位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我们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和《陕西省公路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将进行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
行业监督部门: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略阳县狮凤路中段
电 话: 0916-4822369
招 标 人:略阳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略阳县城中学路154号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汉中市汉台区西一环路蓝天御苑小区东侧商铺二楼
联 系 人:温丽妮
电 话:0916-8897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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