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宝鸡市商务局宝鸡市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第三方机构审核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陕西宝鸡市 发布日期:202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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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陕西 宝鸡市 采购单位 宝鸡市商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 华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宝鸡市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第三方机构审核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宝鸡市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第三方机构审核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宝鸡市金台区鹏博财富中心6号楼15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09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ZB2024-BJ-032
项目名称:宝鸡市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第三方机构审核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宝鸡市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第三方机构审核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商务服务 宝鸡市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第三方机构审核服务项目 1(次) 详见采购文件 600,000.00 6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第三方机构审核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 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5)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 27 号) ; 
(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 (财库〔2021〕19 号) ;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有融资意向的投标  企 业 请 自 行 登 录 陕 西 省 政 府 采 购 信 用 融 资 平 台 完 善 相 关 信 息 ,  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 
(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 (陕财办采〔2023〕3 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 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第三方机构审核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授权代表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3)企业资质: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经财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准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任意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 
6)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本年度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本年度资信证明;
7)信用记录: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8)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控股管理关系: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10)专业技术承诺:提供具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设备、人员和技术等方面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说明及承诺;
1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25日 至 2024年09月30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宝鸡市金台区鹏博财富中心6号楼15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09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鹏博财富中心6号楼1502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0月09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鹏博财富中心6号楼1502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竞争性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的身份证复印件指定专人获取(节假日除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2、提示: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商务局
地址:行政中心1号楼14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鹏博财富中心6号楼15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华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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