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省人民检察院机关案件讨论室改造及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陕西西安市 发布日期:2024-09-19

【招标公告】省人民检察院机关案件讨论室改造及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陕西 西安市 采购单位 省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 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机关案件讨论室改造及监理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机关案件讨论室改造及监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2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ZZB-Z-2024221C
项目名称:机关案件讨论室改造及监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5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 60日历天完工
采购包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决算审计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机关案件讨论室改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合同包2(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机关案件讨论室改造监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机关案件讨论室改造)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采购文件凡是法定代表人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
(3)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4)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完整有效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5)提供自2023年8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提供自2023年8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加盖供应商公章。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0)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1)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 B 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
合同包2(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机关案件讨论室改造监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采购文件凡是法定代表人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
(3)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4)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完整有效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5)提供自2023年8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提供自2023年8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加盖供应商公章。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0)①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能够满足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
(11)①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在本单位注册;②监理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③造价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注:拟派监理负责人与造价负责人可兼任项目总负责人,但须满足对项目总负责人的要求,且监理负责人与造价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19日
至 2024年09月2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2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9月2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2)绿色采购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3)支持本国产业政策:《财政部关于印发(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4)信用融资政策:《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 陕财办采〔2023〕5号。(5)《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6)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省人民检察院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西新街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科技二路71号竹园·天寰国际1107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18日

采购需求.docx

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陕西热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