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洋县竹园至关帝镇公路改建工程、洋县关帝镇至铁河街公路改建工程中心试验室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结果】洋县竹园至关帝镇公路改建工程、洋县关帝镇至铁河街公路改建工程中心试验室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汉中市 | 采购单位 | 洋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洋县竹园至关帝镇公路改建工程、洋县关帝镇至铁河街公路改建工程中心试验室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陕西科茂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洋县竹园至关帝镇公路改建工程、洋县关帝镇至铁河街公路改建工程中心试验室施工于2024年09月10日在汉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开标及评标工作,经本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了中标候选人名单。现将洋县竹园至关帝镇公路改建工程、洋县关帝镇至铁河街公路改建工程中心试验室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内容如下:
一、洋县竹园至关帝镇公路改建工程、洋县关帝镇至铁河街公路改建工程中心试验室: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要求、安全目标: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开标环节无否决投标人,评标环节无否决投标人。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4年09月12日-2024年09月14日。第一至第三中标候选人信息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示。本次招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0天内(公示期3天)以书面形式向监督单位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我们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和《陕西省公路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将进行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
招标人:洋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陕西省汉中市洋县南环路74号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汉中市汉台区前进西路2999号七楼702室
联系人:***
电 话:***
一、洋县竹园至关帝镇公路改建工程、洋县关帝镇至铁河街公路改建工程中心试验室: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要求、安全目标:
单位名称 | 预期中标价(元) | 工程质量 | 服务期限 | 安全目标 | 中标候选人排名 |
陕西科茂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00 | 严格按照试验检测规范开展工作 | 计划工期540天,工期以正式签订合同后项目开工令发布之日进行计算 | 参与项目平安工地创建,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实现“零死亡”目标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宝鸡市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中心 | 985000.00 | 严格按照试验检测规范开展工作 | 计划工期540天,工期以正式签订合同后项目开工令发布之日进行计算 | 参与项目平安工地创建,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实现“零死亡”目标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安康市伟鑫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 982220.00 | 严格按照试验检测规范开展工作 | 计划工期540天,工期以正式签订合同后项目开工令发布之日进行计算 | 参与项目平安工地创建,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实现“零死亡”目标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姓名 | 任职资格 | 证书编号 |
第一中标候选人:陕西科茂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
刘娟 | 试验检测师 | 31620201101020041474 |
第二中标候选人:宝鸡市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中心 | ||
赵锋 | 试验检测师 | 31620230601020065970 |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康市伟鑫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 ||
张书生 | 试验检测师 | 31620191101010022571 |
3.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开标环节无否决投标人,评标环节无否决投标人。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4年09月12日-2024年09月14日。第一至第三中标候选人信息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示。本次招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0天内(公示期3天)以书面形式向监督单位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我们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和《陕西省公路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将进行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
招标人:洋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陕西省汉中市洋县南环路74号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汉中市汉台区前进西路2999号七楼7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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