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打造无人车管所系统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陕西榆林市 发布日期:2024-09-13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打造无人车管所系统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陕西 榆林市 采购单位 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和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打造无人车管所系统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打造无人车管所系统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榆林市高新区流沙杏小区E区16排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23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HS-2024-70
项目名称: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打造无人车管所系统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3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打造无人车管所系统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3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35,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打造无人车管所系统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35,000.00 435,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打造无人车管所系统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打造无人车管所系统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响应招标并参加投标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国家规定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企业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基本信息;(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供应商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期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得有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等,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单位,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均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执行人名单中(提供以上网站网页查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为准)。有以上不良记录的不得参与评审活动;(6)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7)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8)磋商保证金用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需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要求的监狱企业、福利性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各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12日 至 2024年09月19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1:3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榆林市高新区流沙杏小区E区16排2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23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榆林市高新区流沙杏小区E区16排2号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9月23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和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榆林市高新区流沙杏小区E区16排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平台报名: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投标以网上报名为准)。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19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1:3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①单位介绍信原件;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回执单。以上资料均加盖单位原色公章。谢绝邮寄。
(4)各供应商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
地址:榆林市神木市大保当镇创业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和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榆林市高新区流沙杏小区E区16排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和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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