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延川县人民医院服务能力再提升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陕西延安市 发布日期: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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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陕西 延安市 采购单位 延川县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名称 延川县人民医院服务能力再提升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服务能力再提升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1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24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延川县-2024-00166.1B1
项目名称:服务能力再提升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48,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延川县人民医院关于服务能力再提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848,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495,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医疗设备 延川县人民医院服务能力再提升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848,000.00 1,495,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川县人民医院关于服务能力再提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6《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8《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9《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10《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2.11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2.1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2.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川县人民医院关于服务能力再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含年度报告);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件和附页);投标人为制造厂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及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件和附页)
3.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本年度已缴纳的至少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本年度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2年度或 2023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开标日期前3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7.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非企业单位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10.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11日
至 2024年09月18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1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24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延川县财政局办公楼一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9月24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延川县财政局办公楼一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见附件)、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原件,经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审核无误后,方可领取磋商文件;
2、请各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供应商登记免费领取采购文件的,如不参与项目磋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集采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延川县人民医院
地址:延川县南大街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延川县河东财政办公大楼(延川县财政局1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9月10日

采购需求.doc
介绍信 (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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