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金台区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金台区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宝鸡市 | 采购单位 | 宝鸡金粮粮食仓储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一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金台区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金台区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DZB(2024)15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台区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宝金发改投发〔2024〕61号文件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专项债券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宝鸡金粮粮食仓储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招标项目位于宝鸡市金台区南皋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总占地面积12003.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761.60平方米;其中:新建标准仓库3栋,建筑面积4642.22平方米;新建一栋四层框架结构质量检测中心,建筑面积1496.18平方米;新建消防泵房及水池263.20平方米;改建辅助用房360.00平方米。建设地磅、检斤扦样间及药剂室60.00平方米,硬化道路、场地4270.00平方米,绿化650.00平方米,新建2.5米高度围墙390米。配套建设消防等设施,购置仓储机械设备、安装仓储智能化系统等。(具体以施工图纸范围为准)
招标范围为:本次承包范围包括全部设计、施工、采购等有关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001)金台区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证书合法有效;
2、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商物粮行业乙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主要管理人员:
(1)EPC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企业及拟派施工负责人需提供“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具备工程类高级职称(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连续6个月加盖养老保险机构公章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2)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工程师或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同时具备高级职称(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连续6个月加盖养老保险机构公章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项目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企业及拟派施工负责人需提供“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连续6个月加盖养老保险机构公章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4)EPC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4、企业业绩:(具有EPC总承包业绩提供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投标的提供施工及设计业绩,业绩必须真实有效业绩,提供中标公示截图。)
设计:2021年6月1日后完成过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设计业绩(业绩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中标公示截图);
施工:2021年6月1日后完成过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业绩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中标公示截图);
5、近三年(指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财务审计报告,有良好的财务履约能力;
6、申请人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如有失信记录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提供未列入失信企业截图并现场网上查验)。不得在各级建设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7、申请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
注:本标项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可以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或者同一个法人代表的母、子公司,视为一个投标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参与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并负责处理联合体投标过程所有相关事宜。联合体协议随资格证明文件一同提交。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获取时间: 2024年9月10日9时00分至2024年9月14日17时00分(节假日不休)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登录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bjjy.jjrj.com.cn:8009/Share/Main/Index)于获取时间内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标准格式。
五、招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及网上递交(各投标单位应按照规定格式上传投标文件,并能保证上传文件可以正常开启及参与评审。非因评审系统原因,采用电子评审方式)。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0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8号海棠风尚中心(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当日四楼大厅公示信息)及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3.200.250.17:8009/Share/Main/SystemList/);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评审办法:采用资格后审
七、其他
7.1报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2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7.3 逾期未在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7.4在招投标过程中不允许变更项目负责人;
7.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7.6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模式,申请人须在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3.200.250.17:8009/Share/Main/Index)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CA 锁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申请人应使用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并在规定时间上传投标文件标准格式。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宝鸡市蟠龙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住建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宝鸡金粮粮食仓储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宝十路109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一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宝鸡市高新五路财富大厦A座2008室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1071315925@qq.com
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
牵头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鉴于上述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为本联合体牵头单位。
2、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全过程中,牵头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相应的印章或签字。
4、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保证金由牵头单位提交。
5、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7、投标工作以及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8、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9、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10、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招标编号:YDZB(2024)15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台区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宝金发改投发〔2024〕61号文件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专项债券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宝鸡金粮粮食仓储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招标项目位于宝鸡市金台区南皋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总占地面积12003.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761.60平方米;其中:新建标准仓库3栋,建筑面积4642.22平方米;新建一栋四层框架结构质量检测中心,建筑面积1496.18平方米;新建消防泵房及水池263.20平方米;改建辅助用房360.00平方米。建设地磅、检斤扦样间及药剂室60.00平方米,硬化道路、场地4270.00平方米,绿化650.00平方米,新建2.5米高度围墙390米。配套建设消防等设施,购置仓储机械设备、安装仓储智能化系统等。(具体以施工图纸范围为准)
招标范围为:本次承包范围包括全部设计、施工、采购等有关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001)金台区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证书合法有效;
2、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商物粮行业乙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主要管理人员:
(1)EPC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企业及拟派施工负责人需提供“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具备工程类高级职称(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连续6个月加盖养老保险机构公章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2)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工程师或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同时具备高级职称(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连续6个月加盖养老保险机构公章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项目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企业及拟派施工负责人需提供“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连续6个月加盖养老保险机构公章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4)EPC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4、企业业绩:(具有EPC总承包业绩提供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投标的提供施工及设计业绩,业绩必须真实有效业绩,提供中标公示截图。)
设计:2021年6月1日后完成过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设计业绩(业绩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中标公示截图);
施工:2021年6月1日后完成过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业绩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中标公示截图);
5、近三年(指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财务审计报告,有良好的财务履约能力;
6、申请人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如有失信记录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提供未列入失信企业截图并现场网上查验)。不得在各级建设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7、申请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
注:本标项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可以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或者同一个法人代表的母、子公司,视为一个投标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参与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并负责处理联合体投标过程所有相关事宜。联合体协议随资格证明文件一同提交。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获取时间: 2024年9月10日9时00分至2024年9月14日17时00分(节假日不休)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登录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bjjy.jjrj.com.cn:8009/Share/Main/Index)于获取时间内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标准格式。
五、招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及网上递交(各投标单位应按照规定格式上传投标文件,并能保证上传文件可以正常开启及参与评审。非因评审系统原因,采用电子评审方式)。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0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8号海棠风尚中心(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当日四楼大厅公示信息)及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3.200.250.17:8009/Share/Main/SystemList/);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评审办法:采用资格后审
七、其他
7.1报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2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7.3 逾期未在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7.4在招投标过程中不允许变更项目负责人;
7.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7.6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模式,申请人须在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3.200.250.17:8009/Share/Main/Index)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CA 锁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申请人应使用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并在规定时间上传投标文件标准格式。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宝鸡市蟠龙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住建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宝鸡金粮粮食仓储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宝十路109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一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宝鸡市高新五路财富大厦A座2008室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1071315925@qq.com
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
牵头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鉴于上述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为本联合体牵头单位。
2、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全过程中,牵头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相应的印章或签字。
4、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保证金由牵头单位提交。
5、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7、投标工作以及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8、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9、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10、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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