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延安高新区应急产业培育和创新发展中心项目(二期)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预告】延安高新区应急产业培育和创新发展中心项目(二期)资格预审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延安市 | 采购单位 | 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延安高新区应急产业培育和创新发展中心项目(二期)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延安高新区应急产业培育和创新发展中心项目(二期)(施工标段) 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269027010400174200000001606;
延安高新区应急产业培育和创新发展中心项目(二期)(监理标段) 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269027010400174200000001608;
收款单位: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延安高新区应急产业培育和创新发展中心项目(二期) 已由 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以 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项目代码:2012-610662-04-02-961300)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延安高新区。
2.2工程规模及内容:本次拟建设延安高新区应急产业培育和创新发展中心项目(二期),主要内容包括A栋内7层楼的办公区域装修,面积约为7446.98㎡,其中不包括公共区域走廊和电梯厅装修。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标段: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监理标段:本项目全部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及相关服务。
2.5项目总投资额:1137.5万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1个监理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附企业年度报告书)、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3.2施工标段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监理标段申请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须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3业绩要求:申请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以签订日期为准);
3.4财务状况要求: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注:新公司根据成立年限提供);
3.5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的申请人,请于2024年09月09日至2024年09月13日,使用投标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确认;确认成功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不收取费用)。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3日15时00分,地点为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三厅。
6.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纸质版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上传的,按逾期送达处理。递交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6.3本次资格审查采取线上不见面模式审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延安高新区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延安市大砭沟文化沟小区1单元402室
联系人:***
电 话:***
监督单位: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延安高新区应急产业培育和创新发展中心项目(二期)(监理标段) 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269027010400174200000001608;
收款单位: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延安高新区应急产业培育和创新发展中心项目(二期) 已由 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以 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项目代码:2012-610662-04-02-961300)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延安高新区。
2.2工程规模及内容:本次拟建设延安高新区应急产业培育和创新发展中心项目(二期),主要内容包括A栋内7层楼的办公区域装修,面积约为7446.98㎡,其中不包括公共区域走廊和电梯厅装修。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标段: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监理标段:本项目全部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及相关服务。
2.5项目总投资额:1137.5万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1个监理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附企业年度报告书)、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3.2施工标段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监理标段申请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须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3业绩要求:申请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以签订日期为准);
3.4财务状况要求: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注:新公司根据成立年限提供);
3.5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的申请人,请于2024年09月09日至2024年09月13日,使用投标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确认;确认成功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不收取费用)。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3日15时00分,地点为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三厅。
6.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纸质版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上传的,按逾期送达处理。递交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6.3本次资格审查采取线上不见面模式审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延安高新区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延安市大砭沟文化沟小区1单元402室
联系人:***
电 话:***
监督单位: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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