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大荔县朝邑中学宿舍架子床、空调等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大荔县朝邑中学宿舍架子床、空调等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渭南市 | 采购单位 | 大荔县教育体育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大荔县政府采购中心 | 项目名称 | 大荔县朝邑中学宿舍架子床、空调等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大荔县朝邑中学宿舍架子床、空调等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大荔县西城街道洛滨大道(财政局7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2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ZCZB2024-16
项目名称:大荔县朝邑中学宿舍架子床、空调等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11,2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大荔县朝邑中学宿舍架子床、空调等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04,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04,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合同包2(大荔县朝邑中学宿舍架子床、空调等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07,2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07,2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荔县朝邑中学宿舍架子床、空调等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大荔县朝邑中学宿舍架子床、空调等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荔县朝邑中学宿舍架子床、空调等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合法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资料),或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况;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记录;
(6)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提供有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恶意记录的书面承诺函;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合同包2(大荔县朝邑中学宿舍架子床、空调等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09日
至 2024年09月13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大荔县西城街道洛滨大道(财政局705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9月2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陕西省大荔县西城街道洛滨大道(财政局802室)
开标地点:陕西省大荔县西城街道洛滨大道(财政局8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标前答疑会,供应商可自行勘查现场、了解详情。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谢绝邮寄)。供应商可自带移动存储设备拷贝电子文件。
2.本项目采取按包号顺序定标兼投不兼中原则,按照合同包包号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合同包1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作为合同包2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同一家供应商不可同时中多个合同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荔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陕西省大荔县北大街3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荔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陕西省大荔县西城街道洛滨大道(财政局705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大荔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9月08日
招标公告.docx
核准书.pdf
大荔县朝邑中学宿舍架子床、空调等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大荔县西城街道洛滨大道(财政局7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2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ZCZB2024-16
项目名称:大荔县朝邑中学宿舍架子床、空调等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11,2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大荔县朝邑中学宿舍架子床、空调等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04,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04,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空调机 | 空调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504,000.00 | 504,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合同包2(大荔县朝邑中学宿舍架子床、空调等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07,2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07,2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钢木床类 | 架子床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307,200.00 | 307,2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荔县朝邑中学宿舍架子床、空调等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大荔县朝邑中学宿舍架子床、空调等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荔县朝邑中学宿舍架子床、空调等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合法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资料),或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况;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记录;
(6)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提供有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恶意记录的书面承诺函;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合同包2(大荔县朝邑中学宿舍架子床、空调等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09日
至 2024年09月13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大荔县西城街道洛滨大道(财政局705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9月2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陕西省大荔县西城街道洛滨大道(财政局802室)
开标地点:陕西省大荔县西城街道洛滨大道(财政局8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标前答疑会,供应商可自行勘查现场、了解详情。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谢绝邮寄)。供应商可自带移动存储设备拷贝电子文件。
2.本项目采取按包号顺序定标兼投不兼中原则,按照合同包包号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合同包1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作为合同包2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同一家供应商不可同时中多个合同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荔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陕西省大荔县北大街3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荔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陕西省大荔县西城街道洛滨大道(财政局705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大荔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9月08日
招标公告.docx
核准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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