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宝鸡市公安局金台分局2024年度辅警服装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公告】宝鸡市公安局金台分局2024年度辅警服装竞争性谈判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宝鸡市 | 采购单位 | 宝鸡市公安局金台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正浩创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宝鸡市公安局金台分局2024年度辅警服装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2024年度辅警服装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宝鸡市金台大道东岭国金中心B座91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14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CY-2024-078
项目名称:2024年度辅警服装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28,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金台分局2024年度辅警服装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28,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20,801.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金台分局2024年度辅警服装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宝鸡市财政局关于中、省《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落实措施的通知(宝市财办采(2022)9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7)《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8)《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9)《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11)《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2)《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13)《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4)《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金台分局2024年度辅警服装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和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5)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谈判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6)供应商应在谈判公告发布后至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①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②中国政府采购网: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9)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09日
至 2024年09月11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宝鸡市金台大道东岭国金中心B座914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14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金台大道东岭国金中心B座914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9月14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金台大道东岭国金中心B座914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申请单位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领取谈判文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谢绝邮寄)。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公安局金台分局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正浩创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芙蓉东路中海碧林湾3幢2单元229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正浩创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08日
公告附件.pdf
采购需求.pdf
2024年度辅警服装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宝鸡市金台大道东岭国金中心B座91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14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CY-2024-078
项目名称:2024年度辅警服装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28,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金台分局2024年度辅警服装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28,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20,801.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制服 | 2024年度辅警服装 | 352(人) | 详见采购文件 | 528,000.00 | 520,801.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金台分局2024年度辅警服装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宝鸡市财政局关于中、省《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落实措施的通知(宝市财办采(2022)9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7)《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8)《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9)《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11)《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2)《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13)《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4)《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金台分局2024年度辅警服装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和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5)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谈判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6)供应商应在谈判公告发布后至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①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②中国政府采购网: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9)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09日
至 2024年09月11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宝鸡市金台大道东岭国金中心B座914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14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金台大道东岭国金中心B座914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9月14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金台大道东岭国金中心B座914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申请单位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领取谈判文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谢绝邮寄)。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公安局金台分局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正浩创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芙蓉东路中海碧林湾3幢2单元229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正浩创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08日
公告附件.pdf
采购需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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