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镇安县房产管理中心月西苑保障房小区安防设施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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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商洛市 | 采购单位 | 镇安县房产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隆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镇安县房产管理中心月西苑保障房小区安防设施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镇安县房产管理中心月西苑保障房小区安防设施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镇安县房产管理中心月西苑保障房小区安防设施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镇城社区后街邑品府邸综合办公楼11层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4-09-16 15: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LC2024-CZ-CS012
项目名称:镇安县房产管理中心月西苑保障房小区安防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采购需求: 镇安县房产管理中心月西苑保障房小区安防设施采购项目实施主要内容为智能型双光警戒海螺半球网络摄像机15台、双光警戒筒型网络摄像机16台、智能型专用高空抛物筒型网络摄像机6台、星光级红外智能高速球型网络摄像机1台、中心管理服务器1台、存储管理服务器1台、综合管理平台系统1套、监视器4台、18U机柜1台、接入网络交换机8台、汇聚以特网交换机1台等
标包1(镇安县房产管理中心月西苑保障房小区安防设施采购项目_标包1): 标包1预算金额:***.00元
标包1最高限价:***.00元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镇安县房产管理中心月西苑保障房小区安防设施采购项目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安县房产管理中心月西苑保障房小区安防设施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
(5)《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6)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安县房产管理中心月西苑保障房小区安防设施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供应商2023年度经注册会计师签署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三表”及附注),或者提供其投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
(5)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5日至 2024年09月11日,每天 上午 09:00 至 11:30 , 下午 15: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镇城社区后街邑品府邸综合办公楼11层
方式:线下购买
售价: 标包1:5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09-16 15:30:00(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镇城社区后街邑品府邸综合办公楼11层招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现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安县房产管理中心
地址: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永安路5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隆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镇城社区后街邑品府邸综合办公楼11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陕西隆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04日
项目概况
镇安县房产管理中心月西苑保障房小区安防设施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镇城社区后街邑品府邸综合办公楼11层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4-09-16 15: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LC2024-CZ-CS012
项目名称:镇安县房产管理中心月西苑保障房小区安防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采购需求: 镇安县房产管理中心月西苑保障房小区安防设施采购项目实施主要内容为智能型双光警戒海螺半球网络摄像机15台、双光警戒筒型网络摄像机16台、智能型专用高空抛物筒型网络摄像机6台、星光级红外智能高速球型网络摄像机1台、中心管理服务器1台、存储管理服务器1台、综合管理平台系统1套、监视器4台、18U机柜1台、接入网络交换机8台、汇聚以特网交换机1台等
标包1(镇安县房产管理中心月西苑保障房小区安防设施采购项目_标包1): 标包1预算金额:***.00元
标包1最高限价:***.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标包1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镇安县房产管理中心月西苑保障房小区安防设施采购项目_标包1 | 1批 | 镇安县房产管理中心月西苑保障房小区安防设施采购项目 | ***.00 | ***.00 |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镇安县房产管理中心月西苑保障房小区安防设施采购项目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安县房产管理中心月西苑保障房小区安防设施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
(5)《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6)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安县房产管理中心月西苑保障房小区安防设施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供应商2023年度经注册会计师签署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三表”及附注),或者提供其投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
(5)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5日至 2024年09月11日,每天 上午 09:00 至 11:30 , 下午 15: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镇城社区后街邑品府邸综合办公楼11层
方式:线下购买
售价: 标包1:5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09-16 15:30:00(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镇城社区后街邑品府邸综合办公楼11层招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现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安县房产管理中心
地址: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永安路5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隆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镇城社区后街邑品府邸综合办公楼11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陕西隆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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