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汉滨区2024-2025学年度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和配餐中心供餐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汉滨区2024-2025学年度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和配餐中心供餐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安康市 | 采购单位 | 汉滨区教育体育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众合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汉滨区2024-2025学年度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和配餐中心供餐服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汉滨区2024-2025学年度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和配餐中心供餐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23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ZB-AK-2024-10.1.4B1
项目名称:汉滨区2024-2025学年度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和配餐中心供餐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363,833.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滨区2024-2025学年度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和配餐中心供餐服务采购项目-米面油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3,34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34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学年
合同包2(汉滨区2024-2025学年度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和配餐中心供餐服务采购项目-配餐中心供餐服务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12,023,833.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023,833.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二学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2024-2025学年度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和配餐中心供餐服务采购项目-米面油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合同包2(汉滨区2024-2025学年度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和配餐中心供餐服务采购项目-配餐中心供餐服务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2024-2025学年度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和配餐中心供餐服务采购项目-米面油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供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
(3)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4)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半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保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汉滨区2024-2025学年度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和配餐中心供餐服务采购项目-配餐中心供餐服务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
(3)供应商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4)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半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保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03日
至 2024年09月09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9月23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康市香溪路 8 号)(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供应商可在〖我的项目〗中点击“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免费下载电子采购文件。(3)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4)供应商只可以对已报名的采购项目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标段为基本单位,若供应商需投某个项目的多个标段,则应按标段分别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例如:报名的项目含多个标段的,即使采购文件相同,也需每个标段分别点击下载。如果没有下载招标文件的记录,交易平台系统不允许对该标段上传投标文件。(5)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方式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6)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7)请各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以便中标后能顺利录入中标单位信息,若未办理入库手续,造成不能发布中标公告,责任自负。(8)本项目合同包1:大米单价限价为:5.5元/千克,面粉单价限价为:3.88元/千克,食用油单价限价为:16.2元/升,按实际采购数量据实结算;本项目合同包2:配餐运转经费单价限价为1.5元/每人每天,按实际配送数量据实结算。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滨区教育体育局
地址:汉滨区五星街12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众合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丰登南路3号1幢306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众合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02日
采购清单.pdf
正文内容.docx
汉滨区2024-2025学年度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和配餐中心供餐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23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ZB-AK-2024-10.1.4B1
项目名称:汉滨区2024-2025学年度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和配餐中心供餐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363,833.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滨区2024-2025学年度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和配餐中心供餐服务采购项目-米面油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3,34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34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2024-2025学年度汉滨区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和配餐中心供餐服务-米面油采购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3,340,000.00 | 3,34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学年
合同包2(汉滨区2024-2025学年度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和配餐中心供餐服务采购项目-配餐中心供餐服务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12,023,833.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023,833.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餐饮服务 | 2024-2025学年度汉滨区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和配餐中心供餐服务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2,023,833.00 | 12,023,833.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二学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2024-2025学年度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和配餐中心供餐服务采购项目-米面油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合同包2(汉滨区2024-2025学年度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和配餐中心供餐服务采购项目-配餐中心供餐服务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2024-2025学年度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和配餐中心供餐服务采购项目-米面油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供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
(3)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4)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半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保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汉滨区2024-2025学年度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和配餐中心供餐服务采购项目-配餐中心供餐服务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
(3)供应商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4)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半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保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03日
至 2024年09月09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9月23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康市香溪路 8 号)(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供应商可在〖我的项目〗中点击“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免费下载电子采购文件。(3)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4)供应商只可以对已报名的采购项目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标段为基本单位,若供应商需投某个项目的多个标段,则应按标段分别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例如:报名的项目含多个标段的,即使采购文件相同,也需每个标段分别点击下载。如果没有下载招标文件的记录,交易平台系统不允许对该标段上传投标文件。(5)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方式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6)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7)请各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以便中标后能顺利录入中标单位信息,若未办理入库手续,造成不能发布中标公告,责任自负。(8)本项目合同包1:大米单价限价为:5.5元/千克,面粉单价限价为:3.88元/千克,食用油单价限价为:16.2元/升,按实际采购数量据实结算;本项目合同包2:配餐运转经费单价限价为1.5元/每人每天,按实际配送数量据实结算。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滨区教育体育局
地址:汉滨区五星街12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众合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丰登南路3号1幢306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众合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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