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陕建九建一公司金鼎小区溪山居1号、2号、6号、9号楼及地下车库一期项目售楼部钢结构工程专业分包任务

所属地区:陕西铜川市 发布日期:2024-09-03

【招标公告】陕建九建一公司金鼎小区溪山居1号、2号、6号、9号楼及地下车库一期项目售楼部钢结构工程专业分包任务: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陕西 铜川市 采购单位 陕西建工第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一公司金鼎小区·溪山居1#、2#、6#、9#楼及地下车库一期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报名截止时间: 联系人: 冀涛涛 联系电话: 17602960654
联系邮箱: 招标所属地区: 中国-陕西省 专业人员数:
专业分包品类: 钢结构工程
所需设备: 专业人员信息证书说明:
陕西建工第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一公司金鼎小区·溪山居1#、2#、6#、9#楼及地下车库一期项目售楼部钢结构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我公司承建的一公司金鼎小区·溪山居1#、2#、6#、9#楼及地下车库一期项目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铜川鑫睿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 。招标人为陕西建工第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根据项目工程进度安排,本项目售楼部钢结构工程专业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公告发布媒介
陕建云采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sjyunc.com)。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位于陕西省铜川市新区长丰南路东,金鼎路以南,一期工程施工总建筑面积约87770.71 平方米(1#、2#、6#、9#楼、小区入口、临街商业及相关范围地下室和地下车库)。主要建筑形式:项目由2栋30层高层(1#楼商住楼、2#楼商住楼)、6#楼1层、9#楼5层、地下车库地下1层组成等。
2.项目地址:位于陕西省铜川市新区长丰南路东,金鼎路以南。
3.工程进度要求:2024年9月 25 日至 2026年9月10日(工期715天)(暂定,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4.工程质量要求:按照国家现行的约定执行,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及本工程设计图纸的要求进行施工。
5.物资/品牌要求:/
6.质量/技术性能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性规范(标准)要求和国家强制性的规范、标准,且符合我企业标准要求;质量目标:合格。
7.其他要求:/
四、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本次招标标的物为一公司金鼎小区·溪山居1#、2#、6#、9#楼及地下车库一期项目售楼部钢结构工程专业分包,具体工作承包内容为 详见附表   。
售楼部钢结构工程专业分包招标清单
序号
名称
材质/型号
单位
工程量
备注
1
箱型柱
Q355B
t
108
不含防火涂料
2
焊接梁
Q355B
t
84
不含防火涂料
3
型钢梁
Q355B
t
27
不含防火涂料
4
钢筋桁架楼承板
TD6-80

1014
含栓钉
5
M24地脚锚栓
Q235B

302

6
M24高强螺栓
10.90

4725

7
零星构件
Q235B
t
1.8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序号
审查项目
审查标准
1
营业执照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2
资质条件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
3
开户许可证
(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具有有效的、未因诉讼导致账户冻结的企业有效账户信息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4
纳税人资格
(若为一般纳税人证明)
若为一般纳税人证明,则申请人在税务机关等行政部门办理盖章出示的有效证明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5
申请人业绩
申请人近3年承担过 1 项或以上同类服务业绩,工程质量合格,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7
资信审查资料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申请人上传的网站截图加盖申请人公章为准。信用信息查询期间,如有不良信用记录(包括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提供查询信用报告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该信用报告为下载后信用报告,信用报告查询日期以近一年为准)。
8
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后附承诺书模板)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注:(1)上述要求内容为基本要求,不可缺项、漏项。
(2)以上内容有一项不合格,则评审结果为不合格,该申请人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评审时因申请人提供文件材料不清晰导致无法辨认的,或隐瞒相关不良信息的,造成资格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4)申请人递交的资审文件资料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被拒绝其申请资格,资格评审结束后发现的,取消其通过资格,资格审查结果可通过原资审工作组进行复议。

  以上资料须要求真实、准确,线上(资审报名附件中)上传要求加盖企业公章并正面扫描上传,线下资料同时递交至金鼎小区·溪山居1#、2#、6#、9#楼及地下车库一期项目会议室。由于申请人提供虚假的材料,导致招标项目无法顺利进行或失败,由此造成的后果及经济损失,由申请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招标项目业务经办人会在资格预审后,以电话方式告知通过资格预审投标单位相关信息或投标人自行登录陕建云采平台查看资审审核情况。
六、招标安排:
1.招标公告
  2024年8月31日-2024年9月5日在陕建云采电子商务平台https://zb.sjyunc.com/gjc/base/main.do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截止时间:2024 年9月5日9时00分,报名应答地点:陕建云采电子商务平台https://tb.sjyunc.com/sellerlogin.do。
2.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3.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9时00分,标书送达地点为:线上:https://zb.sjyunc.com/gjc/base/main.do,线下: 陕西建工第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一公司机关会议室 。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10000.00元整,大写:壹万元整
账户名称:陕西建工第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名称:交通银行榆林分行
账    号:6120  9000  0018  0100  36873
转账事由:一公司公司金鼎小区·溪山居项目售楼部钢结构工程专业分包投标保证金
缴存时间:2024年9月12日9:00 时前到账
5.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9月12日9: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陕西建工第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一公司机关会议室 。
七、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陕西建工第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榆林市榆阳区富康路福康苑A座9楼   
邮    编:719000    
联 系 人:冀涛涛        
电    话:17602960654   
电子邮箱:976675335@qq.com
帐户名称:陕西建工第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榆林分行
账    号:6120  9000  0018  0100  36873
项目名称:一公司金鼎小区·溪山居1#、2#、6#、9#楼及地下车库一期项目  
 
 
 
 
 
 
 
 
 
 
 
 
 
  投标承诺书
致:陕西建工第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经慎重考虑,决定参与贵单位金鼎小区·溪山居1#、2#、6#、9#楼及地下车库一期项目售楼部钢结构工程专业分包的投标。在本次投标活动中,我单位在此郑重承诺,我公司将独立参与本次投标,非联合体响应,在本次投标活动中无重复投标行为。同时我单位如若中标后,不转包、不分包,独自完成中标范围内的施工任务。
我单位保证本次资格预审所有内容和资料均真实、有效、准确,承担一切因我单位就本次招标弄虚作假所引起的法律后果。
敬请监督!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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