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公开询价-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平岑高速公路路面第二分经理部吊车租赁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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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西安市 | 采购单位 | 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平岑高速公路路面第二分经理部吊车租赁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编号:SCFA00000014355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平岑高速公路路面第二分经理部
吊车与汽车吊租赁询价文件
1.项目概况
平岑高速公路路面2标段起讫桩号K41+150~K75+110.285,主线全长33.96km(其中路基长度22.23km,主线桥梁26座共计8.04km,隧道长度3.66km),采用双向四车道设计标准,整体式路基宽度26m,分离式路基宽度为13.0m,设计速度10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使用年限为 15 年。路面2标境内涵盖路基5分部、路基6分部、路基7分部、路基8分部。线路包含了三堡互通、金鸡南枢纽、新塘枢纽、三堡服务区。项目通过内部邀请招标,中标价为成本造价,拟定合同额
2.报价内容
询价采购编号:SCFA00000014355
报价内容: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平岑高速公路路面第二分经理部吊车与汽车吊租赁询价
设备使用地点:广西梧州市岑溪市三堡镇
注:表中租期为预计租期,具体以项目实际租赁期限为准。
出租方所提供的设备质量标准和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承租方明确的具体要求,符合承租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及国家或行业标准。
3.设备要求及其他
3.1出租方所提供的车辆出厂年限应小于5年,且发动机排放标准应为国Ⅴ标准以上(含本数)。
3.2出租方配备驾驶员 2名且驾龄为3年及以上,人员数量满足承租方正常需要,出租方驾驶员应服从承租方调度指挥,不服从指挥或驾龄不足3年的驾驶人员,承租方有权通知出租方更换。如因出租方驾驶人员违反承租方管理要求,承租方有权处罚,罚款从出租方当月租金中扣除。驾驶人员与出租方建立劳动(或劳务)关系,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费用由出租方支付或办理。
3.3承租方拥有车辆租赁期间的调度权和使用权。驾驶人员应遵守承租方各项管理要求,服从承租方调配,完成安排的工作任务。
3.4车辆的大修和日常维修保养由出租方负责实施。当车辆故障短期内无法修复、无法满足施工需求时,出租方应在3日内无偿替换合格车辆进场以满足承租方需求,车辆进出场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3.5燃油费等由出租方承担。
3.6租赁费用的结算以承租方调度及使用人签字确认的设备使用运转记录为依据,其他设备签证单或未经承租方授权的项目人员签字确认的设备使用单均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4.结算及支付方式
1.结算周期、支付比例
甲、乙双方在设备使用期间结算租期以甲乙双方签认的设备运转记录或设备使用确认单为依据,按实际使用天数或小时数结算。
2.支付方式
①银行转账、银行或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
②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方式支付的,在票据有效期内,如出租方提前兑付,所产生的贴息、手续费等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5.询价文件的获取
(1)询价采购文件的下载网站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PMS/),没有注册的供应商需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门户(http://ec.ccccltd.cn/PMS/)进行注册。
(2)询价文件公布日期:2024年8月31日17:30至2024年9月3日17:30(3天)。
(3)报价日期为:2024年9月4日10:00至2024年9月8日10:00(4天)。
(4)定标日期拟定为:2024年9月8日。
6.报价文件的递交
(1)网上递交时间:2024年9月4日10:00至2024年9月8日10:00之间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登陆后上传递交。
(2)网上未提交及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询价项目: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平岑高速公路路面第二分经理部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岑溪市三堡镇广西平岑高速路面第二分经理部
联系人:***
联系电话:17538567409
电子邮箱:1482565469@qq.com
监督机构: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平岑高速公路路面第二分经理部
监督电话:18119370666
8.报价表格格式
投标报价表
投标人: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报价说明:
1、按以上《投标报价表》中的设备数量进行报价。
备注:1、结账方式:月结。
2、发票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内容为“经营租赁-租赁费”。
3、驾驶员持证上岗,车辆手续齐全合规。车辆行驶、作业设备、人员及第三方安全出租方负全责,与承租方无关。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1
汽车起重机
100
台班
2
轮胎起重机
30
台班
吊车与汽车吊租赁询价文件
1.项目概况
平岑高速公路路面2标段起讫桩号K41+150~K75+110.285,主线全长33.96km(其中路基长度22.23km,主线桥梁26座共计8.04km,隧道长度3.66km),采用双向四车道设计标准,整体式路基宽度26m,分离式路基宽度为13.0m,设计速度10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使用年限为 15 年。路面2标境内涵盖路基5分部、路基6分部、路基7分部、路基8分部。线路包含了三堡互通、金鸡南枢纽、新塘枢纽、三堡服务区。项目通过内部邀请招标,中标价为成本造价,拟定合同额
2.报价内容
询价采购编号:SCFA00000014355
报价内容: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平岑高速公路路面第二分经理部吊车与汽车吊租赁询价
设备使用地点:广西梧州市岑溪市三堡镇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划租期 | 备注 |
1 | 汽车起重机 | 25吨 | 1 | 100个台班 | 5年内设备 |
2 | 轮胎起重机 | 12吨 | 1 | 30个台班 | |
合计 | | 2 | | |
注:表中租期为预计租期,具体以项目实际租赁期限为准。
出租方所提供的设备质量标准和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承租方明确的具体要求,符合承租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及国家或行业标准。
3.设备要求及其他
3.1出租方所提供的车辆出厂年限应小于5年,且发动机排放标准应为国Ⅴ标准以上(含本数)。
3.2出租方配备驾驶员 2名且驾龄为3年及以上,人员数量满足承租方正常需要,出租方驾驶员应服从承租方调度指挥,不服从指挥或驾龄不足3年的驾驶人员,承租方有权通知出租方更换。如因出租方驾驶人员违反承租方管理要求,承租方有权处罚,罚款从出租方当月租金中扣除。驾驶人员与出租方建立劳动(或劳务)关系,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费用由出租方支付或办理。
3.3承租方拥有车辆租赁期间的调度权和使用权。驾驶人员应遵守承租方各项管理要求,服从承租方调配,完成安排的工作任务。
3.4车辆的大修和日常维修保养由出租方负责实施。当车辆故障短期内无法修复、无法满足施工需求时,出租方应在3日内无偿替换合格车辆进场以满足承租方需求,车辆进出场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3.5燃油费等由出租方承担。
3.6租赁费用的结算以承租方调度及使用人签字确认的设备使用运转记录为依据,其他设备签证单或未经承租方授权的项目人员签字确认的设备使用单均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4.结算及支付方式
1.结算周期、支付比例
甲、乙双方在设备使用期间结算租期以甲乙双方签认的设备运转记录或设备使用确认单为依据,按实际使用天数或小时数结算。
2.支付方式
①银行转账、银行或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
②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方式支付的,在票据有效期内,如出租方提前兑付,所产生的贴息、手续费等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5.询价文件的获取
(1)询价采购文件的下载网站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PMS/),没有注册的供应商需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门户(http://ec.ccccltd.cn/PMS/)进行注册。
(2)询价文件公布日期:2024年8月31日17:30至2024年9月3日17:30(3天)。
(3)报价日期为:2024年9月4日10:00至2024年9月8日10:00(4天)。
(4)定标日期拟定为:2024年9月8日。
6.报价文件的递交
(1)网上递交时间:2024年9月4日10:00至2024年9月8日10:00之间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登陆后上传递交。
(2)网上未提交及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询价项目: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平岑高速公路路面第二分经理部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岑溪市三堡镇广西平岑高速路面第二分经理部
联系人:***
联系电话:17538567409
电子邮箱:1482565469@qq.com
监督机构: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平岑高速公路路面第二分经理部
监督电话:18119370666
8.报价表格格式
投标报价表
询价单位: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平岑高速公路路面第二分经理部 | |||||||||
报价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暂定数量 | 不含增值税单价(元) | 增值税税金 (元) | 综合单价 (元) | 报价总金额 (元) | 备注 |
1 | 汽车起重机 | 25吨 | 台班 | 100 | | | | | 证件资料齐全,车辆出厂期限不超5年 |
2 | 轮胎起重机 | 12吨 | 台班 | 30 | | | | | |
合计 | | 130 | | | | | | ||
报价补充:1.车辆须购买商业保险,附带驾驶员,油及过路费由项目承担,维护保养及驾驶员工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驾驶员驾龄需三年以上。 | |||||||||
2.开具发票为 %增值税专用发票。 | |||||||||
3.综合单价=不含税单价+增值税税金;报价总金额=综合单价*暂定数量 | |||||||||
4.本次报价统一为一票制报价。 | |||||||||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17538567409 |
投标人: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报价说明:
1、按以上《投标报价表》中的设备数量进行报价。
备注:1、结账方式:月结。
2、发票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内容为“经营租赁-租赁费”。
3、驾驶员持证上岗,车辆手续齐全合规。车辆行驶、作业设备、人员及第三方安全出租方负全责,与承租方无关。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1
汽车起重机
100
台班
2
轮胎起重机
30
台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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