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凤县水产工作站凤县2023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渔业增殖放流)项目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凤县水产工作站凤县2023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渔业增殖放流)项目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宝鸡市 | 采购单位 | 凤县水产工作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凤县水产工作站凤县2023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渔业增殖放流)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凤县水产工作站凤县2023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渔业增殖放流)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凤县水产工作站凤县2023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渔业增殖放流)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广汇大厦A座1802室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4-09-19 14: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BJ-DL(2024-0806)
项目名称:凤县水产工作站凤县2023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渔业增殖放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采购需求: 20.5万尾淡水鱼苗
标包1(凤县水产工作站凤县2023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渔业增殖放流)项目_标包1): 标包1预算金额:***.00元
标包1最高限价:208000.00元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凤县水产工作站凤县2023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渔业增殖放流)项目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凤县水产工作站凤县2023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渔业增殖放流)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凡国家法律法规、制度政策明确规定的需要贯彻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政策,本采购项目均严格执行并落实。
0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凤县2023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渔业增殖放流)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供应商需具有县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4)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也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2日至 2024年09月06日,每天 上午 08:30 至 11:30 , 下午 14:00 至 18: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广汇大厦A座1802室
方式:线下购买
售价: 标包1:5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09-19 14:00:00(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广汇大厦A座18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此次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02日至2024年09月06日,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8:00,携带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鲜章)至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广汇大厦A座1802室获取磋商文件,不支持邮购。
2.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提出融资申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凤县水产工作站
地址:宝鸡市凤县新建路市民中心B座514室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广汇大厦A座18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30日
项目概况
凤县水产工作站凤县2023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渔业增殖放流)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广汇大厦A座1802室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4-09-19 14: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BJ-DL(2024-0806)
项目名称:凤县水产工作站凤县2023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渔业增殖放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采购需求: 20.5万尾淡水鱼苗
标包1(凤县水产工作站凤县2023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渔业增殖放流)项目_标包1): 标包1预算金额:***.00元
标包1最高限价:208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标包1 | 淡水鱼苗 | 凤县水产工作站凤县2023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渔业增殖放流)项目_标包1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00 | 208000.00 |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凤县水产工作站凤县2023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渔业增殖放流)项目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凤县水产工作站凤县2023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渔业增殖放流)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凡国家法律法规、制度政策明确规定的需要贯彻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政策,本采购项目均严格执行并落实。
0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凤县2023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渔业增殖放流)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供应商需具有县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4)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也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2日至 2024年09月06日,每天 上午 08:30 至 11:30 , 下午 14:00 至 18: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广汇大厦A座1802室
方式:线下购买
售价: 标包1:5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09-19 14:00:00(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广汇大厦A座18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此次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02日至2024年09月06日,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8:00,携带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鲜章)至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广汇大厦A座1802室获取磋商文件,不支持邮购。
2.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提出融资申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凤县水产工作站
地址:宝鸡市凤县新建路市民中心B座514室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广汇大厦A座18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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