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宜君县清河焦坪段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宜君县清河焦坪段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铜川市 | 采购单位 | 宜君县水务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嘉昱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宜君县2025年清河河道治理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宜君县2025年清河河道治理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20日 15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XZB2024-020
项目名称:宜君县2025年清河河道治理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3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4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宜君县清河焦坪段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宜君县清河焦坪段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提供身证)
(2)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缴纳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招标文件凡是法定代表人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格式自拟)。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8)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只有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投标人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27日
至 2024年09月0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9月20日 15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信息产业部 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质检总局 认监委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6、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7、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为顺利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应用工作,投标人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文件,同时,线下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 2、纸质投标文件正副本分别胶装,标明投标人名称密封递交,递交截止时间同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一致,递交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咸宁西路29号咸宁广场3单元1603室。(纸质投标文件可邮寄,邮件签收时间应为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邮寄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咸宁西路29号咸宁广场3单元1603室,联系人:范凯琳,联系电话:***)。 3、若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君县水务局
地址:宜君县政府大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嘉昱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东关南街咸宁西路29号咸宁国际广场3单元160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嘉昱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6日
采购清单.pdf
宜君县2025年清河河道治理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20日 15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XZB2024-020
项目名称:宜君县2025年清河河道治理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3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4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宜君县清河焦坪段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宜君县清河焦坪段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提供身证)
(2)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缴纳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招标文件凡是法定代表人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格式自拟)。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8)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只有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投标人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27日
至 2024年09月0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9月20日 15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信息产业部 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质检总局 认监委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6、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7、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为顺利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应用工作,投标人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文件,同时,线下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 2、纸质投标文件正副本分别胶装,标明投标人名称密封递交,递交截止时间同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一致,递交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咸宁西路29号咸宁广场3单元1603室。(纸质投标文件可邮寄,邮件签收时间应为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邮寄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咸宁西路29号咸宁广场3单元1603室,联系人:范凯琳,联系电话:***)。 3、若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君县水务局
地址:宜君县政府大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嘉昱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东关南街咸宁西路29号咸宁国际广场3单元160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嘉昱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6日
采购清单.pdf
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