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凤县平木镇人民政府2024年寺河村扶持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第1包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凤县平木镇人民政府2024年寺河村扶持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第1包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宝鸡市 | 采购单位 | 凤县平木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明芮阳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凤县平木镇人民政府2024年寺河村扶持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第1包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凤县平木镇人民政府2024年寺河村扶持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第1包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凤县平木镇人民政府2024年寺河村扶持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第1包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区高新大道格兰云天大厦1017室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4-09-09 14: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MRYC2024-1079号-1
项目名称:凤县平木镇人民政府2024年寺河村扶持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第1包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采购需求:
凤县平木镇人民政府2024年寺河村扶持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标包1(凤县平木镇人民政府2024年寺河村扶持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第1包_标包1): 标包1预算金额:***.00元
标包1最高限价:439249.53元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凤县平木镇人民政府2024年寺河村扶持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第1包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参加只需提供附有身份证的资格证明);
(3)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登记;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 证)且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提供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或 2022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本年度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本年度任意一个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
(9)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7日至 2024年09月02日,每天 上午 09:00 至 12:00 ,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区高新大道格兰云天大厦1017室
方式:线下购买
售价: 标包1:5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09-09 14:00:00(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区高新大道格兰云天大厦101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的身份证复印件(谢绝邮寄)。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凤县平木镇人民政府
地址:凤县平木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明芮阳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区高新大道格兰云天大厦1017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陕西明芮阳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6日
项目概况
凤县平木镇人民政府2024年寺河村扶持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第1包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区高新大道格兰云天大厦1017室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4-09-09 14: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MRYC2024-1079号-1
项目名称:凤县平木镇人民政府2024年寺河村扶持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第1包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采购需求:
凤县平木镇人民政府2024年寺河村扶持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标包1(凤县平木镇人民政府2024年寺河村扶持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第1包_标包1): 标包1预算金额:***.00元
标包1最高限价:439249.53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标包1 | 其他建筑工程 | 凤县平木镇人民政府2024年寺河村扶持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第1包_标包1 | 1(个) | 2024年寺河村扶持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第1包 | ***.00 | 439249.53 |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凤县平木镇人民政府2024年寺河村扶持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第1包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参加只需提供附有身份证的资格证明);
(3)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登记;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 证)且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提供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或 2022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本年度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本年度任意一个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
(9)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7日至 2024年09月02日,每天 上午 09:00 至 12:00 ,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区高新大道格兰云天大厦1017室
方式:线下购买
售价: 标包1:5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09-09 14:00:00(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区高新大道格兰云天大厦101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的身份证复印件(谢绝邮寄)。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凤县平木镇人民政府
地址:凤县平木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明芮阳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区高新大道格兰云天大厦1017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陕西明芮阳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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