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宁强县2024年生态保护纵向资金补偿项目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散煤治理)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公告】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宁强县2024年生态保护纵向资金补偿项目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散煤治理)竞争性谈判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汉中市 | 采购单位 |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典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宁强县2024年生态保护纵向资金补偿项目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散煤治理)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宁强县2024年生态保护纵向资金补偿项目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散煤治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汉中市汉台区翠庭小区20号楼一单元6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03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GC-HZCG-2024005
项目名称:宁强县2024年生态保护纵向资金补偿项目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散煤治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宁强县2024年生态保护纵向资金补偿项目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散煤治理)):
合同包预算金额:7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强县2024年生态保护纵向资金补偿项目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散煤治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强县2024年生态保护纵向资金补偿项目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散煤治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2年度或 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 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 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 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4.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供应商须提供产品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质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非中小微企业不得参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26日
至 2024年08月28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汉中市汉台区翠庭小区20号楼一单元6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03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汉台区奥翔科技大厦4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9月03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汉台区奥翔科技大厦4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
地址:汉中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典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翠庭小区20号楼一单元6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典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6日
采购需求.pdf
宁强县2024年生态保护纵向资金补偿项目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散煤治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汉中市汉台区翠庭小区20号楼一单元6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03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GC-HZCG-2024005
项目名称:宁强县2024年生态保护纵向资金补偿项目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散煤治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宁强县2024年生态保护纵向资金补偿项目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散煤治理)):
合同包预算金额:7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取暖器 | 货物类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700,000.00 | 9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强县2024年生态保护纵向资金补偿项目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散煤治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强县2024年生态保护纵向资金补偿项目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散煤治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2年度或 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 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 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 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4.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供应商须提供产品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质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非中小微企业不得参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26日
至 2024年08月28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汉中市汉台区翠庭小区20号楼一单元6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03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汉台区奥翔科技大厦4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9月03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汉台区奥翔科技大厦4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
地址:汉中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典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翠庭小区20号楼一单元6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典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6日
采购需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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