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汉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汉中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升级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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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汉中市 | 采购单位 | 汉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瑞通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汉中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升级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汉中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升级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瑞通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过街楼新村28号楼)二楼招标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18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TDZB(2024-062)
项目名称:汉中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升级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7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中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升级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7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75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中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升级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3《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中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升级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至少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与投标时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供应商须具备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9、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26日
至 2024年08月30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瑞通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过街楼新村28号楼)二楼招标部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9月18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陕西瑞通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过街楼新村28号楼)一楼会议室
开标地点:陕西瑞通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过街楼新村28号楼)一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谢绝邮寄)。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街4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瑞通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过街楼新村28号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瑞通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5日
采购需求.pdf
汉中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升级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瑞通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过街楼新村28号楼)二楼招标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18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TDZB(2024-062)
项目名称:汉中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升级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7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中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升级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7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7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汉中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升级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750,000.00 | 3,7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中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升级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3《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中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升级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至少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与投标时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供应商须具备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9、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26日
至 2024年08月30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瑞通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过街楼新村28号楼)二楼招标部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9月18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陕西瑞通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过街楼新村28号楼)一楼会议室
开标地点:陕西瑞通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过街楼新村28号楼)一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谢绝邮寄)。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街4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瑞通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过街楼新村28号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瑞通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5日
采购需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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