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延安市生态环境局黄陵分局新建环境水质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公告】延安市生态环境局黄陵分局新建环境水质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延安市 | 采购单位 |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黄陵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中桓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新建环境水质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新建环境水质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黄陵县轩辕大道原石油公司办公楼二楼业务室(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22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GJ-2024-172
项目名称:新建环境水质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406,540.75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新建环境水质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第一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595,440.75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95,440.75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工。
合同包2(新建环境水质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第二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1,811,1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811,1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建环境水质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第一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2(新建环境水质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第二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建环境水质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第一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B类证书且无其他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提供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提供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7)参加政府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
(9)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出具承诺函)。
合同包2(新建环境水质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第二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提供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提供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6)参加政府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
(8)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9)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出具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19日
至 2024年08月21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5: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黄陵县轩辕大道原石油公司办公楼二楼业务室(3)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22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黄陵县轩辕大道原石油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8月22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黄陵县轩辕大道原石油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
2.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延安市生态环境局黄陵分局
地址:黄陵县商业街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桓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七路长和国际A座25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中桓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18日
新建环境水质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审批表.pdf
新建环境水质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谈判公告1.pdf
新建环境水质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黄陵县轩辕大道原石油公司办公楼二楼业务室(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22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GJ-2024-172
项目名称:新建环境水质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406,540.75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新建环境水质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第一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595,440.75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95,440.75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专业施工 | 新建环境水质质量自动检测站建设建筑安装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95,440.75 | 595,440.75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工。
合同包2(新建环境水质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第二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1,811,1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811,1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其他环保工程施工 | 新建环境水质质量自动监测站环保设备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811,100.00 | 1,811,1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建环境水质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第一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2(新建环境水质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第二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建环境水质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第一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B类证书且无其他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提供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提供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7)参加政府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
(9)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出具承诺函)。
合同包2(新建环境水质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第二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提供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提供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6)参加政府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
(8)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9)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出具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19日
至 2024年08月21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5: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黄陵县轩辕大道原石油公司办公楼二楼业务室(3)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22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黄陵县轩辕大道原石油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8月22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黄陵县轩辕大道原石油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
2.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延安市生态环境局黄陵分局
地址:黄陵县商业街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桓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七路长和国际A座25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中桓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18日
新建环境水质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审批表.pdf
新建环境水质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谈判公告1.pdf
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