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交易公告]平利县林业局平利县2023年森林修复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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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安康市 | 采购单位 | 平利县林业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方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平利县2023年森林修复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平利县2023年森林修复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D-ZFCG-2024-028
项目名称:平利县2023年森林修复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10,2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平利县2023年森林修复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810,2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810,2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2023年森林修复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2023年森林修复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资料,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财务状况报告:2022年或2023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7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7月至今已缴存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最终结果以开标现场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公示结果为准)
(7)供应商应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若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6日至2024年08月22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09月06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须知: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网上报名;(2)投标供应商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否则责任自负。(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开标前,供应商需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开标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远程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签到或解密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对待。(4)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5)未及时下载文件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6)请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利县林业局
地址:平利县城关镇新正街东一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方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环城南路文武新居2号楼1单元1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方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16日
平利县2023年森林修复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D-ZFCG-2024-028
项目名称:平利县2023年森林修复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10,2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平利县2023年森林修复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810,2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810,2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 (元) | 最高限价 (元) |
1-1 | 林木抚育管理服务 | 平利县2023年森林修复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810,200.00 | 1,810,2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2023年森林修复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2023年森林修复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资料,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财务状况报告:2022年或2023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7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7月至今已缴存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最终结果以开标现场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公示结果为准)
(7)供应商应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若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6日至2024年08月22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09月06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须知: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网上报名;(2)投标供应商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否则责任自负。(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开标前,供应商需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开标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远程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签到或解密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对待。(4)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5)未及时下载文件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6)请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利县林业局
地址:平利县城关镇新正街东一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方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环城南路文武新居2号楼1单元1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方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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