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永寿县永店路雨污分流及人行道改造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陕西咸阳市 发布日期:202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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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陕西 咸阳市 采购单位 永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豪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永寿县永店路雨污分流及人行道改造工程监理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永寿县永店路雨污分流及人行道改造工程监理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J2024069)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咸阳市,永寿县 一、招标条件 本永寿县永店路雨污分流及人行道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永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划分为五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主要为车行道拆除、车行道恢复、交通管理设施等 工程;二标段主要为雨污水等工程;三标段主要为雨水等工程;四标段主要为人行道拆除及恢复等工 程;五标段主要为口袋公园景观、绿化、通信等五个施工标段的监理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永寿县永店路雨污分流及人行道改造工程监理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永寿县永店路雨污分流及人行道改造工程监理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 质;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企业具有近三年类似项目 业绩,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凡未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 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的外省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13日08时00分到2024年08月19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有意者请于每日8: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携带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 证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到西咸新区世纪大道铁投V领郡4号楼 501 室购买竞争性磋商文 件(节假日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08月23日9时30 分 递交方式:西咸新区世纪大道铁投v领郡4号楼503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08月23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西咸新区世纪大道铁投V领郡4号楼 503 室 七、其他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 (财库<2004>185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7)《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 (8)《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 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 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 (陕财办采(2018〕23号);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 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永寿县基建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陕西省咸阳市永寿县西兰大街南段23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豪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世纪大道韩非路铁投佳苑4号楼 501室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78628444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74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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