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飞机活动部件校准试验加载设备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结果】飞机活动部件校准试验加载设备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西安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飞机活动部件校准试验加载设备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上海齐玖科技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中标候选人公示
内容:
招标编号:0730-2411010393/01
本项目于2024年08月06日在西安阎良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报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现公示如下:
一、中标基本情况:
招标人: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
招标人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凌云路5号
设备名称:飞机活动部件校准试验加载设备 数量:贰台
第一中标候选人:上海齐玖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买方现场价(包含一切税费)RMB 2,402,000.00
二、评标基本情况: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有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依法依规确定评审结果如下:
1)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上海齐玖科技有限公司,制造商上海齐玖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商务评议合格;投标报价买方现场价(包含一切税费)RMB 2,402,000.00;交货期4个月内;综合评议得分87.42分,排序第一;
第二中标候选人:上海仁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制造商上海仁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商务评议合格;投标报价买方现场价(包含一切税费)RMB 2,615,000.00;交货期4个月内;综合评议得分86.24分,排序第二;
第三中标候选人:上海锋标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制造商上海锋标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商务评议合格;投标报价买方现场价(包含一切税费)RMB 3,014,000.00;交货期4个月内;综合评议得分74.77分,排序第三。
2)其他投标人排序:
无
3)被确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中机试验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存在1项重要指标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文件第四章评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要求:“*一、合同价款的支付:1)合同签订生效后,由甲方组织完成合同实施方案评审并通过后,由乙方开具合同价款3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付等额价款;2)合同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开具合同价款7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付60%价款;3)质保期满且无乙方责任后,甲方付10%价款;4)合同币种:人民币。”该投标人在其所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商务偏差表中响应为:“预付款:合同生效后,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 10%作为预付款。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偏离招标文件要求。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一次性提交给代理机构。
公示时间:2024年08月12日至2024年08月15日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aitedyanliang@163.com
公示发布日期:2024年08月12日
内容:
招标编号:0730-2411010393/01
本项目于2024年08月06日在西安阎良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报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现公示如下:
一、中标基本情况:
招标人: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
招标人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凌云路5号
设备名称:飞机活动部件校准试验加载设备 数量:贰台
第一中标候选人:上海齐玖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买方现场价(包含一切税费)RMB 2,402,000.00
二、评标基本情况: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有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依法依规确定评审结果如下:
1)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上海齐玖科技有限公司,制造商上海齐玖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商务评议合格;投标报价买方现场价(包含一切税费)RMB 2,402,000.00;交货期4个月内;综合评议得分87.42分,排序第一;
第二中标候选人:上海仁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制造商上海仁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商务评议合格;投标报价买方现场价(包含一切税费)RMB 2,615,000.00;交货期4个月内;综合评议得分86.24分,排序第二;
第三中标候选人:上海锋标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制造商上海锋标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商务评议合格;投标报价买方现场价(包含一切税费)RMB 3,014,000.00;交货期4个月内;综合评议得分74.77分,排序第三。
2)其他投标人排序:
无
3)被确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中机试验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存在1项重要指标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文件第四章评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要求:“*一、合同价款的支付:1)合同签订生效后,由甲方组织完成合同实施方案评审并通过后,由乙方开具合同价款3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付等额价款;2)合同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开具合同价款7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付60%价款;3)质保期满且无乙方责任后,甲方付10%价款;4)合同币种:人民币。”该投标人在其所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商务偏差表中响应为:“预付款:合同生效后,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 10%作为预付款。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偏离招标文件要求。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一次性提交给代理机构。
公示时间:2024年08月12日至2024年08月15日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aitedyanliang@163.com
公示发布日期:2024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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