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汉中市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疾病筛查串联质谱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汉中市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疾病筛查串联质谱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汉中市 | 采购单位 | 汉中市妇幼保健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正昌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新生儿疾病筛查串联质谱仪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新生儿疾病筛查串联质谱仪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汉中市汉台区东一环盛世国际2#楼809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02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HZCG-2024-016
项目名称:新生儿疾病筛查串联质谱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中市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疾病筛查串联质谱仪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中市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疾病筛查串联质谱仪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1)《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1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3)《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14)按相关规定需要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中市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疾病筛查串联质谱仪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负责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③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投标人为制造厂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
④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⑤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自投标以来近一年(2023年8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⑥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自投标以来近一年(2023年8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⑧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12日
至 2024年08月16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汉中市汉台区东一环盛世国际2#楼809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9月02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汉中市汉台区东一环盛世国际2#楼809室
开标地点:汉中市汉台区东一环盛世国际2#楼809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中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汉中市太白路3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正昌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东一环盛世国际2#楼809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正昌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11日
采购需求.docx
新生儿疾病筛查串联质谱仪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汉中市汉台区东一环盛世国际2#楼809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02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HZCG-2024-016
项目名称:新生儿疾病筛查串联质谱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中市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疾病筛查串联质谱仪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临床检验设备 | 新生儿疾病筛查串联质谱仪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500,000.00 | 1,5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中市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疾病筛查串联质谱仪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1)《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1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3)《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14)按相关规定需要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中市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疾病筛查串联质谱仪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负责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③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投标人为制造厂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
④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⑤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自投标以来近一年(2023年8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⑥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自投标以来近一年(2023年8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⑧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12日
至 2024年08月16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汉中市汉台区东一环盛世国际2#楼809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9月02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汉中市汉台区东一环盛世国际2#楼809室
开标地点:汉中市汉台区东一环盛世国际2#楼809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中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汉中市太白路3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正昌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东一环盛世国际2#楼809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正昌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11日
采购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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