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岚皋县水利局岚皋县大道河镇月池台村道路改造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岚皋县水利局岚皋县大道河镇月池台村道路改造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安康市 | 采购单位 | 岚皋县水利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春秋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岚皋县大道河镇月池台村道路改造提升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岚皋县大道河镇月池台村道路改造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23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CQCGAK(2024)第24号
项目名称:岚皋县大道河镇月池台村道路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04,296.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岚皋县大道河镇月池台村道路改造提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704,296.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704,296.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岚皋县大道河镇月池台村道路改造提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岚皋县大道河镇月池台村道路改造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附开户许可证);
(5)缴纳税收: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 (任意税种) ,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单位,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单位。
(1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若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12日
至 2024年08月16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23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陕西省.安康市) (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8月23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陕西省.安康市) (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企业需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项目投标指南》;(2)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3)未及时下载磋商文件或未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无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岚皋县水利局
地址:岚皋县城关镇老北街2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春秋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兴科明珠花园11栋20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春秋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09日
02岚皋县大道河镇月池台村道路改造提升项目-三线改造工程清单.pdf
02岚皋县大道河镇月池台村道路改造提升项目-道路提升工程清单.pdf
岚皋县大道河镇月池台村道路改造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23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CQCGAK(2024)第24号
项目名称:岚皋县大道河镇月池台村道路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04,296.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岚皋县大道河镇月池台村道路改造提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704,296.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704,296.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704,296.00 | 1,704,296.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岚皋县大道河镇月池台村道路改造提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岚皋县大道河镇月池台村道路改造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附开户许可证);
(5)缴纳税收: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 (任意税种) ,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单位,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单位。
(1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若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12日
至 2024年08月16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23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陕西省.安康市) (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8月23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陕西省.安康市) (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企业需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项目投标指南》;(2)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3)未及时下载磋商文件或未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无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岚皋县水利局
地址:岚皋县城关镇老北街2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春秋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兴科明珠花园11栋20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春秋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09日
02岚皋县大道河镇月池台村道路改造提升项目-三线改造工程清单.pdf
02岚皋县大道河镇月池台村道路改造提升项目-道路提升工程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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