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石泉县城乡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预告】石泉县城乡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安康市 | 采购单位 | 石泉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石泉县城乡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石泉县城乡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泉县城乡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石泉县城乡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石发改发〔2024〕307号》文件和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石泉县城乡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招标实施方案的的批复《石发改发〔2024〕312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石泉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专项债券、财政奖补和企业自筹。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石泉城区及11个乡镇;
2.2 工程规模:
该项目拟在城区及11个乡镇等87个点位建设分体式直流充电系统交流充电系统,同时配套建设光伏车棚、储能、雨棚、监控系统、供配电系统、给排水、消防设施、弱电等附属设施工程;
2.3 项目投资总额:6220.02万元(本次招标金额约为2118.56万元);
2.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土建一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农村邮政快递网点、物流节点、客货运场站、公路沿线,交通综合服务站、光储充示范站及景区速充站、居民小区充电点、企事业单位充电点、其他附属配套项目等基础及配套项目施工,招标金额为1097.90万元;
电力二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农村邮政快递网点、物流节点、客货运场站、公路沿线,交通综合服务站、光储充示范站及景区速充站、居民小区充电点、企事业单位充电点等电力设施施工及设备安装电网接入等内容,招标金额为1020.66万元;
2.6 招标范围:石泉县城乡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等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2.7 其他:招标最高限价最终以财政评审中心评审结果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
土建一标段: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总承包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电力二标段: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总承包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 申请人及拟委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信用等信息必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上可查询;外省企业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外省入陕建筑业企业登记信息中可查询,外省企业及拟委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信用等信息须在其注册地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可查询;
3.3 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其他要求:本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实行实名制管理,施工期间该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持证上岗且在施工期间常驻工地;
3.6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报名时间
投标确认时间从2024年08月07日09时00分至2024年08月12日09时00分。
6.资审文件的获取
6.1 请于2024年08月07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8月12日09时00分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三证(注册证、执业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一套,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须经现场查验属实)及建造师无在建工程项目承诺书等原件,以上资料需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和法人章,在安康市城市风景小区1号楼北侧天地共享超市六楼领取招标文件;
6.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23日09时00分。
7.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7.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址: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1开标室。
7.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泉县城乡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石泉县城乡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石发改发〔2024〕307号》文件和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石泉县城乡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招标实施方案的的批复《石发改发〔2024〕312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石泉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专项债券、财政奖补和企业自筹。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石泉城区及11个乡镇;
2.2 工程规模:
该项目拟在城区及11个乡镇等87个点位建设分体式直流充电系统交流充电系统,同时配套建设光伏车棚、储能、雨棚、监控系统、供配电系统、给排水、消防设施、弱电等附属设施工程;
2.3 项目投资总额:6220.02万元(本次招标金额约为2118.56万元);
2.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土建一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农村邮政快递网点、物流节点、客货运场站、公路沿线,交通综合服务站、光储充示范站及景区速充站、居民小区充电点、企事业单位充电点、其他附属配套项目等基础及配套项目施工,招标金额为1097.90万元;
电力二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农村邮政快递网点、物流节点、客货运场站、公路沿线,交通综合服务站、光储充示范站及景区速充站、居民小区充电点、企事业单位充电点等电力设施施工及设备安装电网接入等内容,招标金额为1020.66万元;
2.6 招标范围:石泉县城乡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等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2.7 其他:招标最高限价最终以财政评审中心评审结果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
土建一标段: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总承包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电力二标段: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总承包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 申请人及拟委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信用等信息必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上可查询;外省企业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外省入陕建筑业企业登记信息中可查询,外省企业及拟委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信用等信息须在其注册地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可查询;
3.3 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其他要求:本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实行实名制管理,施工期间该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持证上岗且在施工期间常驻工地;
3.6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报名时间
投标确认时间从2024年08月07日09时00分至2024年08月12日09时00分。
6.资审文件的获取
6.1 请于2024年08月07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8月12日09时00分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三证(注册证、执业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一套,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须经现场查验属实)及建造师无在建工程项目承诺书等原件,以上资料需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和法人章,在安康市城市风景小区1号楼北侧天地共享超市六楼领取招标文件;
6.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23日09时00分。
7.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7.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址: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1开标室。
7.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石泉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城关镇江南社区长安小区11号楼1107、1108门面房 | 地址: | 安康市城市风景小区1号楼北侧天地共享超市六楼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邮编: | 725200 | 邮编: | 72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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