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石泉县引进社会资本实施补充耕地项目(投资人+EPC)2标段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陕西安康市 发布日期:2024-08-07

【招标公告】石泉县引进社会资本实施补充耕地项目(投资人+EPC)2标段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陕西 安康市 采购单位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石泉县引进社会资本实施补充耕地项目(投资人+EPC)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石泉县引进社会资本实施补充耕地项目(投资人+EPC)2标段招标公眚 (招标编号:GC-HXCT2024-004-2)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 一、招标条件 本石泉县引进社会资本实施补充耕地项目(投资人+EPC)2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6450万元,招标人为石泉县自然资源局。木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石泉县引进社会资本实施补充耕地项目(投资人+EPC)2标段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石泉县引进社会资本实施补充耕地项目(投资人+EPC)2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石泉县引进社会资本实施补充耕地项目(投资人+EPC)2标段)的投标入资格能力 要求: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社会资本方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财务状况良好,应具有一 定投资与开发能力,能够全额承担本项目选址、评估论证、可研、设计、施工、验收、管护 等全环节所需资金等; 设计方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 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乙级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以上资质或农林 行业(农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工程设计专业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 河道整治丙级以上资质或土地规划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方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 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柑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其备: ①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建设类一级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建设类高级 职称;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满足其投标人资格要求,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入的单位委派; ②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或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 ③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 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并且确定各方在联合体中承担的职责和 负责的工程内容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舍体或参加其 他联合体在本项日中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含牵头单位)不得超过2家;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投标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06日09时00分到2024年08月11日09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06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8月11 日09 时 00分,持单位营业执照、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 合体只需社会资本方出具以上资料)、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安康 市城市风景小区1号楼北侧天地共享超市六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 500.00元,售 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6曰 10 时00分 递交方式:安康市城市风景小区1号楼北侧天地共享超市六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6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安康市城市风景小区1号楼北侧天地共享超市六楼会议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泉县引进社会资本实施补充耕地项目(投资人+EPC)2标段已由石泉县人民 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石泉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引进社会 资本方“全额投资、分期开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 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石泉县全县11个镇范围内; 2.2项目概况:为有效破解石泉县补充耕地指标不足、实施耕地占补平衡资金短缺难题, 做好各类建设项日土地要素保障,依据《陕西省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管理细则》(陕国土资发 (2016)27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 号)《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管理方式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3 号)《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改进管理方式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陕自然资发 (2020〕27号)、《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 题的通知》(白然资发(2021〕166号)、《陕西省关于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十条措施》 (陕政办发(2023〕22号)文件规定.通过在县域内选择符合要求的低效利用园地,整体推 进耕地占补平衡,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引进社会资本方和设计施工单位按照社会投资主体“全 额投资、分期实施”的运作模式,石泉县引进社会资本实施补充耕地项目(投资人+EPC)2 标段按第一批不低于500 亩、第二批600亩、第三批400 亩的进度分3年实施,其中第一批 实施期限为1.5年,按照时序表限时推进第二、三批实施面积依据实际圈定的后备资源数 量确定。项目形成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新增产能指标以“全国耕地占补平衡监测系统”备 案核定的净增耕地面积为准,质量应符合自然资源部、陕西省自然资源厅相关技术标准,达 到备案入库要求后由招标人向中标方支付指标费用; 项目设计和建设标准按照《陕西省土地整治工程新增耕地质量标准》等规定执行,工程质 量按照《上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13)和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必须达到合 格标准。同时,开发新增或改造的耕地必须符合自然资源部、陕西省自然资源厅有关新增耕 地指标确认的技术标准,满足系统入库要求。原则上新增耕地质量等别旱地不低于12等 (不含12等); 2.3项目期限:3年(建设期,第一批实施期限为1.5年)+5年(管护期): 2.4招标范围石泉县引进社会资本实施补充耕地项目(投资人+EPC)招标文件、答疑纪 要等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石泉县引进社会资本实施补充耕地项目(投资人+EPC)2标段计划投资:约6450 万元:建 设规模:约1500亩,具体以实际入库面积为准。 3.投标入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社会资本方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财务状况良好,应其有一 定投资与开发能力,能够全额承担本项目选址、评估论证、可研、设计、施工、验收、管护 等全环节所需资金等; 设计方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 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乙级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以上资质或农林 行业(农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工程设计专业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 河道整治丙级以上资质或土地规划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方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 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柑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具备: ①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建设类一级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建设类高级 职称;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满足其投标人资格要求,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单位委派: ②拟派设计负责人其备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或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 ③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台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介体 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并且确定各方在联台体中承担的职责和 负责的工程内容;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 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含牵头单位)不得超过2家;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柑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确认时间 投标确认时间从2024年08月06El 09时00分至2024年08月11||09时00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06日09时00分至2024年08月11H09时00分, 持单位营业执照、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台体只需社会 资本方出具以上资料)、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安康市城市风景小 区1号楼北侧天地共享超市六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 50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6日10 时 0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纸质提交;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6日10时00分; 7.2开标地点:安康市城市风景小区1号楼北侧天地共享超市六楼会议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石泉县入民政府网》等媒介上发布。 9.其他 9.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 见招标文件: 9.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招标人有权责令承包人改正、承担损失或终止介同 ①按照招标人要求的节点工期确保工期进度及项目入库时间,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权向承包人索赔合同总价10%以上的违约金,承包人 应于解除合同之日起10天内退场。除有招标人或监理入签证的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的证明,均视为承包人工期延误,承包人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②因政策变化、施工安全、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等问题以及在项口后期管护过程中形成的损失, 由承包人承担; ③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质量规 定的; ④承包人不得以本项目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融资行为、招标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石泉县自然资源局整理股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石泉县城关镇春潮广场创投中心四楼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康市城市风景小区1号楼北侧天地共享超市六楼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38405284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稳: 以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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