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4年南郑区阳春镇苇池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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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汉中市 | 采购单位 | 南郑县阳春镇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顺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4年南郑区阳春镇苇池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2024年南郑区阳春镇苇池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汉中市汉台区东关街道办事处东新街地王熙苑二期一楼商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15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SC-2024ZB-54
项目名称:2024年南郑区阳春镇苇池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4年南郑区阳春镇苇池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133,984.76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南郑区阳春镇苇池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南郑区阳春镇苇池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无在建项目;
(4)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
(6)出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05日
至 2024年08月09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汉中市汉台区东关街道办事处东新街地王熙苑二期一楼商铺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15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汉中市汉台区东关街道办事处东新街地王熙苑二期二楼商铺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8月15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汉中市汉台区东关街道办事处东新街地王熙苑二期二楼商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2、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
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郑县阳春镇政府
地址:汉中市南郑县阳春镇安坎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东关街道办事处东新街地王熙苑二期二楼商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
2024年08月04日
采购需求.pdf
2024年南郑区阳春镇苇池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汉中市汉台区东关街道办事处东新街地王熙苑二期一楼商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15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SC-2024ZB-54
项目名称:2024年南郑区阳春镇苇池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4年南郑区阳春镇苇池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133,984.76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2024年南郑区阳春镇苇池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200,000.00 | 1,133,984.76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南郑区阳春镇苇池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南郑区阳春镇苇池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无在建项目;
(4)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
(6)出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05日
至 2024年08月09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汉中市汉台区东关街道办事处东新街地王熙苑二期一楼商铺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15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汉中市汉台区东关街道办事处东新街地王熙苑二期二楼商铺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8月15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汉中市汉台区东关街道办事处东新街地王熙苑二期二楼商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2、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
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郑县阳春镇政府
地址:汉中市南郑县阳春镇安坎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东关街道办事处东新街地王熙苑二期二楼商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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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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