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宁强县国有红石梁林场(陕西青木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森林资源保护及防火智慧平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宁强县国有红石梁林场(陕西青木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森林资源保护及防火智慧平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汉中市 | 采购单位 | 宁强县国有红石梁林场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建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宁强县国有红石梁林场森林资源保护及防火智慧平台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宁强县国有红石梁林场森林资源保护及防火智慧平台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艾斯国际办公楼A座1907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27日 10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LHZ--2024--040
项目名称:宁强县国有红石梁林场森林资源保护及防火智慧平台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72,98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森林资源保护及防火智慧平台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572,98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72,98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采购合同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森林资源保护及防火智慧平台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9)《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2)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注: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森林资源保护及防火智慧平台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账户证明材料)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完税证明:提供开标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任意税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6)、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报告。(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7)、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05日
至 2024年08月09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艾斯国际办公楼A座1907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8月27日 10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艾斯国际办公楼A座1908
开标地点: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艾斯国际办公楼A座1908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招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及开户行许可证的复印件、企业介绍信、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谢绝邮寄。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强县国有红石梁林场(陕西青木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地址:宁强县汉源镇七里坝新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建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艾斯国际办公楼A座1907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华建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04日
1722567840324_6537.pdf
宁强县国有红石梁林场森林资源保护及防火智慧平台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艾斯国际办公楼A座1907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27日 10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LHZ--2024--040
项目名称:宁强县国有红石梁林场森林资源保护及防火智慧平台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72,98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森林资源保护及防火智慧平台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572,98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72,98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数据数字通信设备 | 在红石梁林场汉王山营林区、牛坪营林区、铁锁关营林区、张家山营林区设置10个红外探测声光预警系统+高清远程视频监控装置,在场部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及防火智慧平台,选择已建的30个节点进行数据回传等。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572,980.00 | 572,98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采购合同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森林资源保护及防火智慧平台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9)《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2)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注: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森林资源保护及防火智慧平台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账户证明材料)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完税证明:提供开标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任意税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6)、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报告。(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7)、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05日
至 2024年08月09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艾斯国际办公楼A座1907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8月27日 10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艾斯国际办公楼A座1908
开标地点: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艾斯国际办公楼A座1908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招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及开户行许可证的复印件、企业介绍信、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谢绝邮寄。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强县国有红石梁林场(陕西青木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地址:宁强县汉源镇七里坝新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建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艾斯国际办公楼A座1907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华建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04日
1722567840324_65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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