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交易公告]凤县西河平木镇、坪坎镇段防洪工程设计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陕西宝鸡市 发布日期:2024-07-25

【招标公告】[交易公告]凤县西河平木镇、坪坎镇段防洪工程设计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陕西 宝鸡市 采购单位 凤县河流治理工程项目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泛华鼎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凤县西河平木镇、坪坎镇段防洪工程设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凤县西河平木镇、坪坎镇段防洪工程设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HDC-BJ-[2024]-0701-CG
项目名称:凤县西河平木镇、坪坎镇段防洪工程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5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凤县西河平木镇、坪坎镇段防洪工程设计):
合同包预算金额:85万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5万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工程设计服务
凤县西河平木镇、坪坎镇段防洪工程设计
1(项)
详见采购
文件
***.00
***.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以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蟠龙镇韩家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凤县西河平木镇、坪坎镇段防洪工程设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河道整治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4)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或磋商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6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9)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10)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或磋商担保函;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5日至2024年07月3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平台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8月7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线上提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8月7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即可在网上直接参与开标活动,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不见面开标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有意向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bj.sxggzyjy.cn/),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并打印回执单,报名成功后即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磋商文件(*.SXSZF格式),如未及时下载磋商文件(*.SXSZF格式),所引起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模式,实行电子投标,各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缴纳磋商保证金,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bj.sxggzyjy.cn/)-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提交的,系统将会拒收。
5、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随时留意【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区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上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若变更公告中明确注明本项目提供有变更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企业端后,从【项目流程·>项目管理·>答疑文件下载〗获取更新后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系统将拒绝接收。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新)。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宝鸡市)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宝鸡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http://ggzy.baoji.gov.cn/fwzn/004003/20231123/d2048104-5dd1-4825-97f0-186cb8450ee5.html。)。
7、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供应商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签到、解密、磋商或二次报价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8、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9、其他要求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10、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280095、4009980000。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凤县河流治理工程项目办公室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凤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泛华鼎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明丰伯马都A座北407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泛华鼎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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