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西安局集团公司2024年动车组四级修业务外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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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西安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国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西安招投标代理分公司 | 项目名称 | 西安局集团公司2024年动车组四级修业务外包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编号:XA-XAJJTGS-2024-11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局集团公司2024年动车组四级修业务外包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大修。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CR400BF-A型动车组空调机组四级修(长客平台)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使用单位 | 服务周期 | 到货地点 | 技术要求 | 保证金(元) | 备注 |
包件1 | CR400BF-A型动车组空调机组四级修(长客平台) | CR400BF-A型动车组空调机组四级修(长客平台) | 列 | 1 | 西安动车段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西安动车段 | 详见招标文件 | 15000 | 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包件2 | CR400BF-A型动车组车钩装置四级修(长客平台) | CR400BF-A型动车组车钩装置四级修(长客平台) | 列 | 1 | 西安动车段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西安动车段 | 详见招标文件 | 14600 | 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包件3 | CR400BF-A型动车组四级修受电弓组成(长客平台) | CR400BF-A型动车组四级修受电弓组成(长客平台) | 列 | 1 | 西安动车段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西安动车段 | 详见招标文件 | 5280 | 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包件4 | CR400BF-A型动车组高压装置四级修(长客平台) | CR400BF-A型动车组高压装置四级修(长客平台) | 列 | 1 | 西安动车段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西安动车段 | 详见招标文件 | 8050 | 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包件5 | CR400BF-A型动车组牵引变压器及冷却单元四级修(长客平台) | CR400BF-A型动车组牵引变压器及冷却单元四级修(长客平台) | 列 | 1 | 西安动车段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西安动车段 | 详见招标文件 | 14050 | 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包件6 | CR400BF-A型动车组动车组牵引变流器冷却单元四级修(长客平台) | CR400BF-A型动车组牵引变流器及冷却单元四级修(长客平台) | 列 | 1 | 西安动车段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西安动车段 | 详见招标文件 | 7610 | 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包件7 | CR400BF-A型动车组牵引电机四级修 | CR400BF-A型动车组牵引电机四级修 | 列 | 1 | 西安动车段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西安动车段 | 详见招标文件 | 18800 | 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包件8 | CR400BF-A型动车组牵引电机冷却风机四级修(长客平台) | CR400BF-A型动车组牵引电机冷却风机四级修(长客平台) | 列 | 1 | 西安动车段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西安动车段 | 详见招标文件 | 2510 | 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包件9 | CR400BF-A型动车组蓄电池四级修(长客平台) | CR400BF-A型动车组蓄电池四级修(长客平台) | 列 | 1 | 西安动车段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西安动车段 | 详见招标文件 | 2980 | 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包件10 | CR400BF-A型动车组高压控制单元四级修(长客平台) | CR400BF-A型动车组高压控制单元四级修(长客平台) | 列 | 1 | 西安动车段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西安动车段 | 详见招标文件 | 2240 | 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包件11 | CR400BF-A型动车组主供风系统及阀件四级修(长客平台) | CR400BF-A型动车组主供风系统及阀件四级修(长客平台) | 列 | 1 | 西安动车段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西安动车段 | 详见招标文件 | 24480 | 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包件12 | CR400BF-A型动车组制动夹钳四级修(长客平台) | CR400BF-A型动车组制动夹钳四级修 | 列 | 1 | 西安动车段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西安动车段 | 详见招标文件 | 28990 | 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包件13 | CR400BF-A型动车组四级修技术支持(长客平台) | CR400BF-A型动车组四级修技术支持(长客平台) | 列 | 1 | 西安动车段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西安动车段 | 详见招标文件 | 40000 | 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包件14 | CR400BF-A型动车组四级修售后质量维护(长客平台) | CR400BF-A型动车组四级修售后质量维护(长客平台) | 列 | 1 | 西安动车段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西安动车段 | 详见招标文件 | 9400 | 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包件15 | CRH380BL型动车组集便器及污物箱检修(唐山平台) | CRH380BL型动车组集便器及污物箱检修(唐山平台) | 列 | 2 | 西安动车段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西安动车段 | 详见招标文件 | 5730 | 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包件16 | CRH380BL型动车组制动夹钳四级修(唐山平台) | CRH380BL型动车组制动夹钳四级修(唐山平台) | 列 | 10 | 西安动车段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西安动车段 | 详见招标文件 | 240640 | 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包件17 | CRH380BL型动车组主供风系统及阀件四级修(唐山平台) | CRH380BL型动车组主供风系统及阀件四级修(唐山平台) | 列 | 2 | 西安动车段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西安动车段 | 详见招标文件 | 26800 | 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包件18 | CRH380BL型动车组牵引变压器及冷却单元四级修(唐山平台) | CRH380BL型动车组牵引变压器及冷却单元四级修(唐山平台) | 列 | 2 | 西安动车段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西安动车段 | 详见招标文件 | 27600 | 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包件19 | CRH380BL型动车组车钩及前端四级修(唐山平台) | CRH380BL型动车组车钩及前端(含过度车钩)四级修(唐山平台) | 列 | 2 | 西安动车段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西安动车段 | 详见招标文件 | 19490 | 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包件20 | CRH380BL型动车组联轴节四级修(唐山平台) | CRH380BL型动车组联轴节四级修(唐山平台) | 列 | 2 | 西安动车段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西安动车段 | 详见招标文件 | 3600 | 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包件21 | CRH380BL型动车组牵引电机通风机及支架四级修(唐山平台) | CRH380BL型动车组牵引电机通风机及支架四级修(唐山平台) | 列 | 2 | 西安动车段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西安动车段 | 详见招标文件 | 4930 | 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包件22 | CRH380BL型动车组受电弓四级修(唐山平台) | CRH380BL型动车组受电弓四级修(唐山平台) | 列 | 2 | 西安动车段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西安动车段 | 详见招标文件 | 8960 | 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包件23 | CRH380BL型动车组车顶高压装置四级修(唐山平台) | CRH380BL型动车组车顶高压装置四级修(唐山平台) | 列 | 2 | 西安动车段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西安动车段 | 详见招标文件 | 7460 | 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包件24 | CRH380BL型动车组牵引变流器冷却单元四级修(唐山平台) | CRH380BL型动车组牵引变流器冷却单元四级修(唐山平台) | 列 | 2 | 西安动车段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西安动车段 | 详见招标文件 | 13700 | 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包件25 | CRH380BL型动车组牵引电机四级修技术支持 | CRH380BL型动车组牵引电机四级修技术支持 | 列 | 10 | 西安动车段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西安动车段 | 详见招标文件 | 88000 | 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包件26 | CRH380BL型动车组四级修技术支持(唐山平台) | CRH380BL型动车组四级修技术支持(唐山平台) | 列 | 2 | 西安动车段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西安动车段 | 详见招标文件 | 120000 | 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包件27 | CRH380BL型动车组四级修售后质量维护(唐山平台) | CRH380BL型动车组四级修售后质量维护(唐山平台) | 列 | 2 | 西安动车段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西安动车段 | 详见招标文件 | 18800 | 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包件28 | CRH380BL型动车组集便器及污物箱四级修(长客平台) | CRH380BL型动车组集便器及污物箱四级修(长客平台) | 列 | 8 | 西安动车段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西安动车段 | 详见招标文件 | 22930 | 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包件29 | CRH380BL型动车组牵引变压器及冷却单元四级修(长客平台) | CRH380BL型动车组牵引变压器及冷却单元四级修(长客平台) | 列 | 4 | 西安动车段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西安动车段 | 详见招标文件 | 55200 | 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包件30 | CRH380BL型动车组主供风系统及阀件四级修(长客平台) | CRH380BL型动车组主供风系统及阀件四级修(长客平台) | 列 | 8 | 西安动车段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西安动车段 | 详见招标文件 | 107200 | 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包件31 | CRH380BL型动车组牵引变压器及冷却单元四级修(长客平台) | CRH380BL型动车组牵引变压器及冷却单元四级修(长客平台) | 列 | 4 | 西安动车段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西安动车段 | 详见招标文件 | 55200 | 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包件32 | CRH380BL型动车组车钩及前端四级修(长客平台) | CRH380BL型动车组车钩及前端(含过度车钩)四级修(长客平台) | 列 | 8 | 西安动车段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西安动车段 | 详见招标文件 | 77960 | 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包件33 | CRH380BL型动车组牵引电机通风机及支架四级修(长客平台) | CRH380BL型动车组牵引电机通风机及支架四级修(长客平台) | 列 | 8 | 西安动车段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西安动车段 | 详见招标文件 | 19730 | 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包件34 | CRH380BL型动车组受电弓四级修(长客平台) | CRH380BL型动车组受电弓四级修(长客平台) | 列 | 8 | 西安动车段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西安动车段 | 详见招标文件 | 35850 | 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包件35 | CRH380BL型动车组车顶高压装置四级修(长客平台) | CRH380BL型动车组车顶高压装置四级修(长客平台) | 列 | 8 | 西安动车段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西安动车段 | 详见招标文件 | 29820 | 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包件36 | CRH380BL型动车组牵引变流器冷却单元四级修(长客平台) | CRH380BL型动车组牵引变流器冷却单元四级修(长客平台) | 列 | 8 | 西安动车段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西安动车段 | 详见招标文件 | 54800 | 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包件37 | CRH380BL型动车组烟火探测器(长客平台) | CRH380BL型动车组烟火探测器(长客平台) | 列 | 8 | 西安动车段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西安动车段 | 详见招标文件 | 2100 | 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包件38 | CRH380BL型动车组四级修技术支持(长客平台) | CRH380BL型动车组四级修技术支持(长客平台) | 列 | 8 | 西安动车段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西安动车段 | 详见招标文件 | 480000 | 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包件39 | CRH380BL型动车组四级修售后质量维护(长客平台) | CRH380BL型动车组四级修售后质量维护(长客平台) | 列 | 8 | 西安动车段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西安动车段 | 详见招标文件 | 75200 | 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包件40 | CRH380BL型动车组联轴节四级修(长客平台) | CRH380BL型动车组联轴节四级修(长客平台) | 列 | 8 | 西安动车段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西安动车段 | 详见招标文件 | 14400 | 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备注:
(1)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以包件为单位进行响应,包件内明细报价不得有空项,评标和合同授予也以包件为单位。
(2)招标范围包括:西安局集团公司2024年动车组四级修业务外包。具体报价范围、招标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本项目以投标人的不含税价作为评标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包件1:
(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动车组空调机组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型号:KLD-45HCP)。
包件2:
(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动车组造修企业或具备动车组车钩装置检修能力的企业。
(2)具有动车组车钩装置维修能力的企业须具有2021年以来动车组车钩装置检修能力业绩不少于1份(合同原件或合同复印件),或具有动车组高级修维修能力单位出具的车钩装置检修能力的证明材料。
包件3:
(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动车组造修企业或具备动车组受电弓组成检修能力的企业。
(2)具有动车组受电弓组成维修能力的企业须提供2021年以来动车组受电弓组成检修能力业绩不少于1份(合同原件或合同复印件),或具有动车组高级修维修能力单位出具的受电弓组成检修能力的证明材料。
包件4:
(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动车组造修企业或具备动车组高压装置检修能力的企业。
(2)具有动车组高压装置检修能力的企业须提供2021年以来动车组高压装置检修能力业绩不少于1份(合同原件或合同复印件),或具有动车组高级修维修能力单位出具的动车组高压装置检修能力的证明材料。
包件5:
(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动车组牵引变压器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型号:L0T6433)。
包件6:
(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动车组造修企业或具备动车组牵引变流器冷却单元检修能力的企业。
(2)具有动车组牵引变流器冷却单元检修能力的企业须提供动车组牵引变流器冷却单元检修能力业绩不少于1份(合同原件或合同复印件),或具有动车组高级修维修能力单位出具的动车组牵引变流器冷却单元维修能力的证明材料。
包件7:
(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动车组牵引电机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型号:YJ268A2)。
包件8:
(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动车组造修企业或具备动车组牵引电机冷却风机检修能力的企业。
(2)具有动车组牵引电机冷却风机检修能力的企业须提供2021年以来动车组牵引电机冷却风机维修能力业绩不少于1份(合同原件或合同复印件),或具有动车组高级修维修能力单位出具的动车组牵引电机冷却风机维修能力的证明材料。
包件9:
(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动车组造修企业或具备动车组蓄电池检修能力的企业。
(2)具有动车组蓄电池检修能力的企业须提供2021年以来动车组蓄电池检修能力业绩不少于1份(合同原件或合同复印件),或具有动车组高级修维修能力单位出具的动车组蓄电池检修能力的证明材料。
包件10:
(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动车组造修企业或具备动车组高压控制单元检修能力的企业。
(2)具有动车组高压控制单元检修能力的企业须提供2021年以来动车组高压控制单元检修能力业绩不少于1份(合同原件或合同复印件),或具有动车组高级修维修能力单位出具的动车组高压控制单元检修能力的证明材料。
包件11:
(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动车组造修企业或具备主供风系统及阀件维修能力的企业。
(2)具有主供风系统及阀件维修能力的企业2021年以来主供风系统及阀件维修能力业绩不少于1份(合同原件或合同复印件),或具有动车组高级修维修能力单位出具的主供风系统及阀件维修能力的证明材料。
包件12:
(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动车组制动夹钳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型号:TKD600CU17、TKD600CU18、TKD600CU19R、TKD600CU19L)。
包件13:
(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动车组整车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车型:CR400BF-A;修程:四级修)。
包件14:
(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动车组整车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车型:CR400BF-A;修程:四级修)。
包件15:
(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动车组造修企业或具备动车组集便器及污物箱检修能力的企业。
(2)具有动车组集便器及污物箱检修能力的企业,须具有2021年以来动车组集便器及污物箱检修能力业绩不少于1份(合同原件或合同复印件),或具有动车组高级修维修能力单位出具的动车组集便器及污物箱检修能力的证明材料。
包件16:
(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动车组制动夹钳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型号:II59562/1NN、II60055/1NN、II60055/2NN、II70290/2NN)。
包件17:
(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动车组造修企业或具备动车组主供风系统及阀件维修能力的企业。
(2)具有动车组主供风系统及阀件维修能力的企业须提供2021年以来主供风系统及阀件维修业绩不少于1份(合同原件或合同复印件),或具有动车组高级修维修能力单位出具的主供风系统及阀件维修能力的证明材料。
包件18:
(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动车组牵引变压器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型号:LOT5848)。
包件19:
(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动车组造修企业或具备动车组车钩及前端维修能力的企业。
(2)具有动车组车钩及前端维修能力的企业须提供2021年以来动车组车钩及前端维修业绩不少于1份(合同原件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具有动车组高级修维修能力单位出具的车钩及前端维修能力的证明材料。
包件20:
(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动车组联轴节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型号:ZK177)。
包件21:
(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动车组造修企业或具备动车组牵引电机通风机及支架维修能力的企业。
(2)具有动车组牵引电机通风机及支架维修能力的企业须提供2021年以来动车组牵引电机通风机及支架维修业绩不少于1份(合同原件或合同复印件),或具有动车组高级修维修能力单位出具的牵引电机通风机及支架维修能力的证明材料。
包件22:
(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动车组造修企业或具备动车组受电弓维修能力的企业。
(2)具有动车组受电弓维修能力的企业须提供2021年以来动车组受电弓维修业绩不少于1份(合同原件或合同复印件),或具有动车组高级修维修能力单位出具的受电弓维修能力的证明材料。
包件23:
(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动车组造修企业或具备动车组车顶高压装置维修能力的企业。
(2)具有动车组车顶高压装置维修能力的企业须提供2021年以来动车组车顶高压装置维修业绩不少于1份(合同原件或合同复印件),或具有动车组高级修维修能力单位出具的车顶高压装置维修能力证明材料。
包件24:
(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动车组造修企业或具备动车组组牵引变流器冷却单元维修能力的企业。
(2)具有动车组牵引变流器冷却单元维修能力的企业须提供2021年以来车动车组牵引变流器冷却单元维修业绩不少于1份(合同原件或合同复印件),或具有动车组高级修维修能力单位出具的牵引变流器冷却单元维修能力证明材料。
包件25:
(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动车组牵引电机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型号:YJ105A1、1TB2019-0GC02)。
包件26:
(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动车组整车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车型:CRH380BL;修程:四级修)。
包件27:
(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动车组整车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车型:CRH380BL;修程:四级修)。
包件28:
(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动车组造修企业或具备动车组集便器及污物箱检修能力的企业。
(2)具有动车组集便器及污物箱检修能力的企业须提供2021年以来动车组集便器及污物箱检修业绩不少于1份(合同原件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具有动车组高级修维修能力单位出具的集便器及污物箱检修能力的证明材料。
包件29:
(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动车组牵引变压器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型号:EXAT5745)。
包件30:
(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动车组造修企业或具备动车组主供风系统及阀件维修能力的企业。
(2)具有动车组主供风系统及阀件维修能力的企业须提供2021年以来动车组主供风系统及阀件维修业绩不少于1份(合同原件或合同复印件),或具有动车组高级修维修能力单位出具的主供风系统及阀件维修能力的证明材料。
包件31:
(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动车组牵引变压器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型号:LOT5848)。
包件32:
(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动车组造修企业或具备动车组车钩及前端维修能力的企业。
(2)具有动车组车钩及前端维修能力的企业须提供2021年以来车钩及前端维修业绩不少于1份(合同原件或合同复印件),或具有动车组高级修维修能力单位出具的车钩及前端维修能力的证明材料。
包件33:
(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动车组造修企业或具备动车组牵引电机通风机及支架维修能力的企业。
(2)具有动车组牵引电机通风机及支架维修能力的企业须提供2021年以来动车组牵引电机通风机及支架维修业绩不少于1份(合同原件或合同复印件),或具有动车组高级修维修能力单位出具的牵引电机通风机及支架维修能力的证明材料。
包件34:
(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动车组造修企业或具备动车组受电弓维修能力的企业。
(2)具有动车组受电弓维修能力的企业须提供2021年以来动车组受电弓维修业绩不少于1份(合同原件或合同复印件),或具有动车组高级修维修能力单位出具的受电弓维修能力的证明材料。
包件35:
(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动车组造修企业或具备动车组车顶高压装置维修能力的企业。
(2)具有动车组车顶高压装置维修能力的企业须提供2021年以来车动车组顶高压装置维修业绩不少于1份(合同原件或合同复印件),或具有动车组高级修维修能力单位出具的车顶高压装置维修能力证明材料。
包件36:
(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动车组造修企业或具备动车组牵引变流器冷却单元维修能力的企业。
(2)具有动车组牵引变流器冷却单元维修能力的企业须提供2021年以来车动车组牵引变流器冷却单元维修业绩不少于1份(合同原件或合同复印件),或具有动车组高级修维修能力单位出具的牵引变流器冷却单元维修能力证明材料。
包件37:
(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动车组造修企业或具备动车组烟火探测器维修能力的企业。
(2)具有动车组烟火探测器检测能力的企业须提供2021年以来动车组烟火探测器维修业绩不少于1份(合同原件或合同复印件),或具有动车组高级修维修能力单位出具的动车组烟火探测器维修能力的证明材料。
包件38:
(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动车组整车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车型:CRH380BL;修程:四级修)。
包件39:
(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动车组整车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车型:CRH380BL;修程:四级修)。
包件40:
(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动车组联轴节检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型号:ZK177)。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3日18时00分至2024 年7月3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报名、获取标书。
5.2根据国铁采购平台上线操作要求,请投标人及时完成国铁采购平台网上注册(https://cg.95306.cn),未注册的将无法参与投标。
报名须知: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完成网上报名流程(国铁采购平台报名详见附件:报名操作手册)。国铁平台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18时)
5.3招标文件每个包件售价100元。(购买招标文件请投标人(企业/公司)通过银行电汇、网银转账方式支付,招标文件售出后不退)(标书费发票开具方式详见供应商报名操作手册)注:报名时需上传标书费缴纳凭证以及供应商信息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5日9时00分,地点为陕西省西安市友谊东路与兴庆西路十字西北角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陕西国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西安招投标代理分公司第二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参与投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书面通知招标人,否则将按国铁集团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有关规定予以评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国铁集团采购平台(网址:https://cg.95306.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友谊东路33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国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西安招投标代理分公司
地址:西安市友谊东路与兴庆西路十字西北角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
联系人:***
电话:***
传真:029-82324247
电子邮件:sxtxztb@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铁路局支行
账号:3700022009200071120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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