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市检察院信创OA协同办公系统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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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铜川市 | 采购单位 | 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检察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弘安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市检察院信创OA协同办公系统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市检察院信创OA协同办公系统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01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AZB-2024-070
项目名称:市检察院信创OA协同办公系统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9,6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市检察院信创OA协同办公系统项目(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以上四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的供应商;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为企业的,不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被起诉(提供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采购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供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7月22日
至 2024年07月2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01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8月01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新区长虹北路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弘安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铜川市新区鼎丰国际 14层 1403 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弘安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7月21日
采购清单.pdf
市检察院信创OA协同办公系统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01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AZB-2024-070
项目名称:市检察院信创OA协同办公系统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9,6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市检察院信创OA协同办公系统项目(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以上四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的供应商;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为企业的,不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被起诉(提供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采购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供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7月22日
至 2024年07月2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01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8月01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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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新区长虹北路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弘安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铜川市新区鼎丰国际 14层 1403 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弘安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7月21日
采购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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