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辅警公务制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辅警公务制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安康市 | 采购单位 | 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中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辅警公务制服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陕西中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对“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辅警公务制服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投标。
1.1、项目名称: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辅警公务制服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 SXZYCG-AK2024049
1.3、招标人: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5、采购预算: ***.00元,等于或大于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2.项目概况
2.1项目内容:夏季交警速干执勤服及夏季交警速干执勤裤728件。
2.2质量要求:所供产品的设计、制造、产品性能、材料的选择和材料的检验及产品的测试等,均应按公安部的现行标准或相应的技术规范执行,这些标准和技术规范应为合同签订日为止最新公布发行的标准和技术规范。
2.3供货期: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满足本公告资格要求,有相应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
①投标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④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⑤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⑥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材料。
⑦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售卖时间:2024年7月12日-2024年7月18日
(09:00-12:00,14:00-18:00时)
2、文件售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概不退还。
3、发售地点:安康市汉滨区木竹桥安置点中源公司三楼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8月2日15 时00分,地点为:安康市汉滨区木竹桥安置点中源公司三楼会议室。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绝接收。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巴山东路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中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木竹桥安置点中源公司三楼
联 系 人:*** 电 话:***
陕西中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1日
1.1、项目名称: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辅警公务制服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 SXZYCG-AK2024049
1.3、招标人: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5、采购预算: ***.00元,等于或大于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2.项目概况
2.1项目内容:夏季交警速干执勤服及夏季交警速干执勤裤728件。
2.2质量要求:所供产品的设计、制造、产品性能、材料的选择和材料的检验及产品的测试等,均应按公安部的现行标准或相应的技术规范执行,这些标准和技术规范应为合同签订日为止最新公布发行的标准和技术规范。
2.3供货期: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满足本公告资格要求,有相应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
①投标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④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⑤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⑥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材料。
⑦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售卖时间:2024年7月12日-2024年7月18日
(09:00-12:00,14:00-18:00时)
2、文件售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概不退还。
3、发售地点:安康市汉滨区木竹桥安置点中源公司三楼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8月2日15 时00分,地点为:安康市汉滨区木竹桥安置点中源公司三楼会议室。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绝接收。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巴山东路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中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木竹桥安置点中源公司三楼
联 系 人:*** 电 话:***
陕西中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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