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庙沟镇三联村、蒿坪村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庙沟镇三联村、蒿坪村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商洛市 | 采购单位 | 镇安县庙沟镇财政所 |
招标代理机构 | 商洛华瑞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庙沟镇三联村、蒿坪村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庙沟镇三联村、蒿坪村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商洛市商州区全兴紫苑6号楼一单元1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17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LHRC-2024-37
项目名称:庙沟镇三联村、蒿坪村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51,863.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庙沟镇三联村、蒿坪村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3,351,863.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351,863.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庙沟镇三联村、蒿坪村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参与的供应商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庙沟镇三联村、蒿坪村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应证明文件,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明),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或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投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已缴纳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已缴存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0)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7月05日
至 2024年07月12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5: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商洛市商州区全兴紫苑6号楼一单元1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1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商洛市商州区全兴紫苑6号楼一单元101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7月1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商洛市商州区全兴紫苑6号楼一单元1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时间:2024年07月05日至2024年07月12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5:00:00至18:00:00 (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方式:请携带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2套)。
(三)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6、详见《投标人须知》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有关内容。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安县庙沟镇财政所
地址:镇安县庙沟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商洛华瑞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商洛市商州区全兴紫苑6号楼一单元1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商洛华瑞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05日
采购需求.docx
庙沟镇三联村、蒿坪村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商洛市商州区全兴紫苑6号楼一单元1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17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LHRC-2024-37
项目名称:庙沟镇三联村、蒿坪村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51,863.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庙沟镇三联村、蒿坪村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3,351,863.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351,863.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 小流域综合治理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351,863.00 | 3,351,863.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庙沟镇三联村、蒿坪村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参与的供应商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庙沟镇三联村、蒿坪村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应证明文件,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明),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或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投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已缴纳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已缴存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0)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7月05日
至 2024年07月12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5: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商洛市商州区全兴紫苑6号楼一单元1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1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商洛市商州区全兴紫苑6号楼一单元101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7月1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商洛市商州区全兴紫苑6号楼一单元1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时间:2024年07月05日至2024年07月12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5:00:00至18:00:00 (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方式:请携带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2套)。
(三)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6、详见《投标人须知》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有关内容。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安县庙沟镇财政所
地址:镇安县庙沟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商洛华瑞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商洛市商州区全兴紫苑6号楼一单元1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商洛华瑞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05日
采购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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