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交易公告]旬阳红军镇中湾村黄土梁通组路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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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安康市 | 采购单位 | 旬阳市红军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福胜和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旬阳红军镇中湾村黄土梁通组路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旬阳红军镇中湾村黄土梁通组路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19日 16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HJ-2024-004
项目名称:旬阳红军镇中湾村黄土梁通组路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92,827.08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旬阳红军镇中湾村黄土梁通组路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92,827.08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92,827.08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具体工期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红军镇中湾村黄土梁通组路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红军镇中湾村黄土梁通组路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或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④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⑦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⑧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
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7月05日 至 2024年07月11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19日 16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7月19日 16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7开标室(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购买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 CA 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报名成功后投标供应商需在文件发售时间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成功回执单、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中小企业声明函在报名截止前发送至627888115@qq.com邮箱,进行投标确认,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磋商文件。3、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无法完成后续流程。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各供应商须在报名期间内下载采购文件,未下载文件的单位将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6、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7、请各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旬阳市红军镇人民政府
地址:旬阳市红军镇丰积社区七组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福胜和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万达安康之眼2-8幢1单元726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福胜和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05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HJ-2024-004
项目名称:旬阳红军镇中湾村黄土梁通组路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92,827.08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旬阳红军镇中湾村黄土梁通组路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92,827.08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92,827.08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公路工程施工 | 旬阳红军镇中湾村黄土梁通组路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92,827.08 | 992,827.08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具体工期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红军镇中湾村黄土梁通组路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红军镇中湾村黄土梁通组路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或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④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⑦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⑧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
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7月05日 至 2024年07月11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19日 16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7月19日 16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7开标室(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购买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 CA 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报名成功后投标供应商需在文件发售时间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成功回执单、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中小企业声明函在报名截止前发送至627888115@qq.com邮箱,进行投标确认,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磋商文件。3、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无法完成后续流程。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各供应商须在报名期间内下载采购文件,未下载文件的单位将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6、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7、请各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旬阳市红军镇人民政府
地址:旬阳市红军镇丰积社区七组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福胜和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万达安康之眼2-8幢1单元726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福胜和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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