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汉中市南郑区宝巴高速引道(G244至宝巴高速南郑收费站)路灯安装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陕西汉中市 发布日期:2024-07-06

【招标公告】南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汉中市南郑区宝巴高速引道(G244至宝巴高速南郑收费站)路灯安装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陕西 汉中市 采购单位 南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春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汉中市南郑区宝巴高速引道(G244至宝巴高速南郑收费站)路灯安装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汉中市南郑区宝巴高速引道(G244至宝巴高速南郑收费站)路灯安装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春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汉中市南郑区周家坪西大街14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16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QDL20240705
项目名称:汉中市南郑区宝巴高速引道(G244至宝巴高速南郑收费站)路灯安装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21,173.35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中市南郑区宝巴高速引道(G244至宝巴高速南郑收费站)路灯安装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021,173.35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汉中市南郑区宝巴高速引道(G244至宝巴高速南郑收费站)路灯安装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021,173.35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中市南郑区宝巴高速引道(G244至宝巴高速南郑收费站)路灯安装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18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9、《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及以下规模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中市南郑区宝巴高速引道(G244至宝巴高速南郑收费站)路灯安装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供应商应为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
(3)投标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供应商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无在建工程;
(5)投标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6)投标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若为依法免税或免缴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投标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7月05日
至 2024年07月12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春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汉中市南郑区周家坪西大街14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16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春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汉中市南郑区周家坪西大街14号)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7月16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春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场购买,谢绝邮寄)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3.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址:南郑县汉山街道办事处建设巷八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春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南郑区周家坪西大街14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春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05日

1720082820195_91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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