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乾县公安局警务执法装备、警用服装、信息网络等级BH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陕西咸阳市 发布日期:202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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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陕西 咸阳市 采购单位 乾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晶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警务执法装备、警用服装、信息网络等级BH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警务执法装备、警用服装、信息网络等级BH系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咸阳市秦都区金方圆A座12楼12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23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B-2024-021
项目名称:警务执法装备、警用服装、信息网络等级BH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224,817.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警务执法装备、警用服装、信息网络等级BH系统采购项目1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7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技术侦察取证设备 警务执法装备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7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包2(警务执法装备、警用服装、信息网络等级BH系统采购项目2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1,065,143.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制服 警用服装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065,143.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包3(警务执法装备、警用服装、信息网络等级BH系统采购项目3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459,674.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其他信息安全设备 网络BH系统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459,674.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警务执法装备、警用服装、信息网络等级BH系统采购项目1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司法部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0)《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1)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 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 号);
(16)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2(警务执法装备、警用服装、信息网络等级BH系统采购项目2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司法部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0)《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1)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 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 号);
(16)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3(警务执法装备、警用服装、信息网络等级BH系统采购项目3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司法部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0)《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1)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 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 号);
(16)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警务执法装备、警用服装、信息网络等级BH系统采购项目1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开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投标人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6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自2024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任意时段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自2024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任意时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
(7)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制造商(生产厂家)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商(生产厂家)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生产厂家)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制造商(生产厂家)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0)投标人不得为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警务执法装备、警用服装、信息网络等级BH系统采购项目2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开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投标人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6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自2024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任意时段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自2024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任意时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
(7)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9)供应商应为入围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24 版)》目录生产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被取消资格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此次投标;且所投产品必须是公安部入围目录企业生产;
(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制造商(生产厂家)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商(生产厂家)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生产厂家)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制造商(生产厂家)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1)投标人不得为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3(警务执法装备、警用服装、信息网络等级BH系统采购项目3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开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投标人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6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自2024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任意时段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自2024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任意时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
(7)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制造商(生产厂家)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商(生产厂家)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生产厂家)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制造商(生产厂家)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0)投标人不得为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7月02日
至 2024年07月08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咸阳市秦都区金方圆A座12楼12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7月23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咸阳市秦都区金方圆A座12楼1201室
开标地点:咸阳市秦都区金方圆A座12楼12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乾县公安局
地址:乾县工业区靖庄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晶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咸阳市秦都区金方圆A座12楼12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晶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01日

采购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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