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子长分局关于清涧河流域(子长段)生态修复及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子长分局关于清涧河流域(子长段)生态修复及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延安市 | 采购单位 |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子长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子长市政府采购中心 | 项目名称 | 清涧河流域(子长段)生态修复及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延安市清涧河流域(子长段)生态修复及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子长市财政局一楼1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11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CG2024-D056
项目名称:延安市清涧河流域(子长段)生态修复及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44,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清涧河流域(子长段)生态修复及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合同包预算金额:844,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44,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个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清涧河流域(子长段)生态修复及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 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6)《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8)《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9)《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0)《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1)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清涧河流域(子长段)生态修复及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加,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6)投标人出具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需具备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专项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8)本项目部接受联合体投标。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7月01日
至 2024年07月05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5: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子长市财政局一楼1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11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子长市湫沟台小区4号楼二单元2302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7月11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子长市湫沟台小区4号楼二单元23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加盖鲜章复印件一份),谢绝邮寄。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子长分局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安定东路环保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子长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子长市财政局一楼1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子长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6月29日
介绍信.docx
延安市清涧河流域(子长段)生态修复及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子长市财政局一楼1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11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CG2024-D056
项目名称:延安市清涧河流域(子长段)生态修复及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44,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清涧河流域(子长段)生态修复及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合同包预算金额:844,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44,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服务 | 延安市清涧河流域(子长段)生态修复及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844,000.00 | 844,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个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清涧河流域(子长段)生态修复及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 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6)《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8)《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9)《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0)《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1)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清涧河流域(子长段)生态修复及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加,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6)投标人出具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需具备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专项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8)本项目部接受联合体投标。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7月01日
至 2024年07月05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5: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子长市财政局一楼1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11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子长市湫沟台小区4号楼二单元2302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7月11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子长市湫沟台小区4号楼二单元23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加盖鲜章复印件一份),谢绝邮寄。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子长分局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安定东路环保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子长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子长市财政局一楼1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子长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6月29日
介绍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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