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神木市农畜产品定量检测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神木市农畜产品定量检测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榆林市 | 采购单位 | 神木市农畜产品安全保障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麟州平行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神木市农畜产品定量检测采购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神木市农畜产品定量检测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现场获取(陕西省神木市滨河新区金苑至尊公寓九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04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ZPXX-2024035
项目名称:神木市农畜产品定量检测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74,7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农产品定量检测):
合同包预算金额:348,5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48,5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50日历天
合同包2(畜产品、水产品定量检测):
合同包预算金额:126,2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6,2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5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农产品定量检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4)《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0)《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11)《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9号);
(14)《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5)《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畜产品、水产品定量检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4)《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0)《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11)《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9号);
(14)《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5)《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农产品定量检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投标供应商应获得CATL证书(《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MA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财务状况报告:具备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近三个月内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本项目拒绝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与。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只须提交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9)本项目采用“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
合同包2(畜产品、水产品定量检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投标供应商应获得CATL证书(《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MA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财务状况报告:具备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近三个月内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本项目拒绝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与。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只须提交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9)本项目采用“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6月24日
至 2024年06月28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现场获取(陕西省神木市滨河新区金苑至尊公寓九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04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榆林市西沙康安路千巨大厦千巨大酒店19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7月04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榆林市西沙康安路千巨大厦千巨大酒店19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网》等媒介上发布;
(二)线上与线下需同时投标确认,二者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投标确认无效
1.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投标确认。
2.线上投标确认与线下投标确认需同时进行,线上投标确认成功后请携带网上投标确认回执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经办人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五险一金其中一项即可)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陕西麟州平行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神木市滨河新区金苑至尊公寓九楼)进行线下投标确认,线上与线下投标确认信息须一致,否则视为投标确认无效。
3.办理CA锁方式(仅供参考):榆林市市民大厦四楼窗口,电话:0912-3515031。
4.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神木市农畜产品安全保障中心
地址:神木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麟州平行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神木市滨河新区金苑至尊公寓九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麟州平行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23日
采购公告.pdf
采购清单.pdf
神木市农畜产品定量检测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现场获取(陕西省神木市滨河新区金苑至尊公寓九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04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ZPXX-2024035
项目名称:神木市农畜产品定量检测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74,7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农产品定量检测):
合同包预算金额:348,5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48,5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农产品定量检测 | 410(批次) | 详见采购文件 | 348,500.00 | 348,5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50日历天
合同包2(畜产品、水产品定量检测):
合同包预算金额:126,2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6,2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畜产品、水产品定量检测 | 109(批次) | 详见采购文件 | 126,200.00 | 126,2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5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农产品定量检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4)《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0)《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11)《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9号);
(14)《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5)《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畜产品、水产品定量检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4)《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0)《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11)《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9号);
(14)《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5)《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农产品定量检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投标供应商应获得CATL证书(《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MA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财务状况报告:具备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近三个月内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本项目拒绝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与。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只须提交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9)本项目采用“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
合同包2(畜产品、水产品定量检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投标供应商应获得CATL证书(《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MA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财务状况报告:具备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近三个月内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本项目拒绝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与。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只须提交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9)本项目采用“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6月24日
至 2024年06月28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现场获取(陕西省神木市滨河新区金苑至尊公寓九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04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榆林市西沙康安路千巨大厦千巨大酒店19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7月04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榆林市西沙康安路千巨大厦千巨大酒店19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网》等媒介上发布;
(二)线上与线下需同时投标确认,二者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投标确认无效
1.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投标确认。
2.线上投标确认与线下投标确认需同时进行,线上投标确认成功后请携带网上投标确认回执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经办人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五险一金其中一项即可)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陕西麟州平行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神木市滨河新区金苑至尊公寓九楼)进行线下投标确认,线上与线下投标确认信息须一致,否则视为投标确认无效。
3.办理CA锁方式(仅供参考):榆林市市民大厦四楼窗口,电话:0912-3515031。
4.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神木市农畜产品安全保障中心
地址:神木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麟州平行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神木市滨河新区金苑至尊公寓九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陕西麟州平行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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