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石泉县纪委办公室关于派驻纪检组集中办公区改建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公告】石泉县纪委办公室关于派驻纪检组集中办公区改建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安康市 | 采购单位 | 中共石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派驻纪检组集中办公区改建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派驻纪检组集中办公区改建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石泉县政务中心西侧民政局对面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获取谈判文件,并于 2024年6月25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CG-2024014
项目名称:派驻纪检组集中办公区改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6元
最高限价:***.06元
采购需求: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 投标单位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官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6)财务状况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 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3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7) 完税证明:提供2023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者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相关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10)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 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三、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21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周末、法定节假日除外)
途径:石泉县政务中心西侧民政局对面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获取谈判文件时,请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内,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6月25日上午 10时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石泉县政务中心西侧民政局对面)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6月25日上午 10时 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石泉县政务中心西侧民政局对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石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石泉县人民政府院内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鑫街口公寓4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9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CG-2024014
项目名称:派驻纪检组集中办公区改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6元
最高限价:***.06元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房屋修缮 | 派驻纪检组集中办公区改建工程 | 1(项) | 详见谈判文件 | ***.06 | ***.06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 投标单位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官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6)财务状况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 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3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7) 完税证明:提供2023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者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相关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10)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 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三、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21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周末、法定节假日除外)
途径:石泉县政务中心西侧民政局对面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获取谈判文件时,请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内,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6月25日上午 10时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石泉县政务中心西侧民政局对面)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6月25日上午 10时 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石泉县政务中心西侧民政局对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石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石泉县人民政府院内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鑫街口公寓4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9日
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