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勉县人民法院审判业务机房网络信息安全建设工程项目(第二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陕西汉中市 发布日期:202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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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陕西 汉中市 采购单位 勉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 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审判业务机房网络信息安全建设工程项目(第二期)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审判业务机房网络信息安全建设工程项目(第二期)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荔枝路智城雅居二楼、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代理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28日 15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DHZ2024CG018
项目名称:审判业务机房网络信息安全建设工程项目(第二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审判业务机房网络信息安全建设工程项目(第二期)):
合同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安全集成实施服务 等保测评及配套安全系统集成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500,000.00 5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审判业务机房网络信息安全建设工程项目(第二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8〕68号);
(8)《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9)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1)若有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按照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审判业务机房网络信息安全建设工程项目(第二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供应商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年内任意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年内任意月份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说明;
(7)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被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8)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注:1、不同性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提供合法资质,特殊行业投标人的分支机构投标,其财务状况、税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等由主管单位或总公司代缴(代管)的,需提供相应授权及证明材料。
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按废标处理。
3、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6月17日
至 2024年06月21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荔枝路智城雅居二楼、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代理部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6月28日 15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荔枝路智城雅居二楼、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6月28日 15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荔枝路智城雅居二楼、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工期:20天。
2、质保期:2年 。
3、质量:质量合格。为满足测评要求,供应商投标安全系统需与法院现有等保一体机兼容。
4、付款方式:本项目按履约进度分期付款,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部合同款项,验收以采购人组织或其委托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结论为准。
5、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按照2018年12月26日发布的“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工作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恢复办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详细内容请查阅“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登记咨询电话:029-96702-7 、87611761。
7、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文件精神,自主选择融资平台或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勉县人民法院
地址:勉县勉阳街道办事处武侯北路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荔枝路智城雅居二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16日

系统采购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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