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甘泉县公安局甘泉县视频监控维保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甘泉县公安局甘泉县视频监控维保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延安市 | 采购单位 | 甘泉县公安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泉县政府采购中心 | 项目名称 | 甘泉县公安局甘泉县视频监控维保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甘泉县视频监控维保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延安市甘泉县政府采购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02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C2024-CS-033
项目名称:甘泉县视频监控维保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96,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甘泉县视频监控维保):
合同包预算金额:696,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96,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甘泉县视频监控维保)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6)《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8)《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9)《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0)《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1)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甘泉县视频监控维保)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投标人,将拒绝其报名参加本项目);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近两年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8.近两年年至今同类项目业绩。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6月17日
至 2024年06月21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1:3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延安市甘泉县政府采购中心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02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延安市甘泉县政府采购中心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7月02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808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携带第六条,第1~4项特定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企业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加盖防伪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一套(不接受扫描件),自个预审合格后发放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复印件概不退还。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为中型、小型企业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甘泉县公安局
地址:延安市甘泉县曲里新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延安市甘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延安市甘泉县政务中心大楼八楼(财政大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延安市甘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6月16日
公安局清单.pdf
甘泉县视频监控维保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延安市甘泉县政府采购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02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C2024-CS-033
项目名称:甘泉县视频监控维保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96,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甘泉县视频监控维保):
合同包预算金额:696,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96,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硬件运维服务 | ***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96,000.00 | 696,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甘泉县视频监控维保)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6)《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8)《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9)《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0)《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1)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甘泉县视频监控维保)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投标人,将拒绝其报名参加本项目);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近两年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8.近两年年至今同类项目业绩。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6月17日
至 2024年06月21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1:3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延安市甘泉县政府采购中心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02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延安市甘泉县政府采购中心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7月02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808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携带第六条,第1~4项特定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企业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加盖防伪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一套(不接受扫描件),自个预审合格后发放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复印件概不退还。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为中型、小型企业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甘泉县公安局
地址:延安市甘泉县曲里新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延安市甘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延安市甘泉县政务中心大楼八楼(财政大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延安市甘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6月16日
公安局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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