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宝鸡市凤翔区范家寨镇2024年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范家寨镇西干河村公共绿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陕西宝鸡市 发布日期:2024-06-12

【招标公告】宝鸡市凤翔区范家寨镇2024年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范家寨镇西干河村公共绿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陕西 宝鸡市 采购单位 宝鸡市凤翔区范家寨镇西干河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鑫盛龙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宝鸡市凤翔区范家寨镇2024年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范家寨镇西干河村公共绿化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宝鸡市凤翔区范家寨镇2024年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范家寨 镇西干河村公共绿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SLZCG-2024-05-001)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宝鸡市凤翔区范家寨镇2024年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范家寨镇西 干河村公共绿化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奖 补资金,招标人为宝鸡市凤翔区范家寨镇西干河村村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宝鸡市凤翔区范家寨镇2024年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范家寨 镇西干河村公共绿化工程),西干河村1、2组街道新修排水渠320米,新建花坛23座,路 面加宽2米,长320米;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宝鸡市凤翔区范家寨镇2024年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范家寨镇 西干河村公共绿化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宝鸡市凤翔区范家寨镇2024年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范家寨镇 西干河村公共绿化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如若法定代表人直 接参加磋商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或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 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以及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 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供应商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连续三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 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7、供应商须在磋商时限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 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 的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11日09时00分到2024年06月1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购买时间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17日,每日上午09:00-11:30, 下午14: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2、提供资料经办人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 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供应商资格要求内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的 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审查后退回)至获取地点(宝鸡市高新五路华厦悦世界壹空间14 层1408室)获取磋商文件,不支持邮购。3、供应商请登陆陕西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shaanxi.gov.cn/)按照“供应商注册注意事项”要求,完成注册审核。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1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宝鸡市金台大道科技创新服务中心5楼521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1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宝鸡市金台大道科技创新服务中心5楼521会议室 七、其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 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 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 (2020〕15号文件); (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宝鸡市凤翔区范家寨镇财政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宝鸡市凤翔区范家寨镇西干河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宝鸡市凤翔区范家寨镇西干河村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鑫盛龙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华厦悦世界壹空间14层1408室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378136715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cv槊 ⑦(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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