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代新工业园骊丰七路建筑垃圾清运及回填土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代新工业园骊丰七路建筑垃圾清运及回填土项目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陕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西安市 | 采购单位 | 西安临潼旅游商贸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正翰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代新工业园骊丰七路建筑垃圾清运及回填土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代新工业园骊丰七路建筑垃圾清运及回填土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代新工业园骊丰七路建筑垃圾清运及回填土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安市凤城五路赛高街区3号楼1单元20层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4-06-26 14: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HY2024011026
项目名称:代新工业园骊丰七路建筑垃圾清运及回填土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5元
采购需求: 对现状建筑垃圾进行清运和运土回填。
标包1(代新工业园骊丰七路建筑垃圾清运及回填土项目_标包1): 标包1预算金额:***.25元
标包1最高限价:***.25元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代新工业园骊丰七路建筑垃圾清运及回填土项目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需提供承诺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5日至 2024年06月12日,每天 上午 09:00 至 12:00 ,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市凤城五路赛高街区3号楼1单元20层
方式:线下购买
售价: 标包1: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06-26 14:30:00(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凤城五路赛高街区3号楼1单元20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购买的,须出具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5)《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6)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临潼旅游商贸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临潼区桃源路一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正翰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五路赛高国际街区3号楼1单元20层120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中正翰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04日
项目概况
代新工业园骊丰七路建筑垃圾清运及回填土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安市凤城五路赛高街区3号楼1单元20层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4-06-26 14: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HY2024011026
项目名称:代新工业园骊丰七路建筑垃圾清运及回填土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5元
采购需求: 对现状建筑垃圾进行清运和运土回填。
标包1(代新工业园骊丰七路建筑垃圾清运及回填土项目_标包1): 标包1预算金额:***.25元
标包1最高限价:***.25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标包1 | 土地、建筑物及构筑物 | 代新工业园骊丰七路建筑垃圾清运及回填土项目_标包1 | 1(项) | 对现状建筑垃圾进行清运和运土回填。 | ***.25 | ***.25 |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代新工业园骊丰七路建筑垃圾清运及回填土项目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需提供承诺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5日至 2024年06月12日,每天 上午 09:00 至 12:00 ,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市凤城五路赛高街区3号楼1单元20层
方式:线下购买
售价: 标包1: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06-26 14:30:00(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凤城五路赛高街区3号楼1单元20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购买的,须出具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5)《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6)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临潼旅游商贸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临潼区桃源路一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正翰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五路赛高国际街区3号楼1单元20层120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中正翰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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