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规划补充监测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陕西安康市
发布日期:2024-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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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陕西 安康市 |
采购单位 |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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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规划补充监测采购公告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规划补充监测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KTJS24(AKCG)001-037)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安康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规划补充监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0万元,
招标人为安康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规划补充监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规划补充监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规划补充监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规划补充监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
(2007〕51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
185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
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
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
(2020〕1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规划补充监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合格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均有效(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
业执照);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它相
关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化工园区认定等相关环保专项工作经验;
(4)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
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
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
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31日08时00分到2024年06月06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途径投标人须持携带法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在安康市高新区万达安康之眼A座506室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现场获取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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